青岛教师雇学生驱车赴深杀情敌
认错人误撞他人至昏迷病危
晶报讯(记者 马翔 通讯员 杨志成)山东青岛某职业学校女教师张某某(女),雇用自己曾经教过的学生杀死情敌。学生在驾车撞人的时候,竟然认错了人,误将他人撞至重度昏迷至今。
2008年11月中旬,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女)因感情纠葛,密谋由她的学生石某某纠集同伙,从山东省青岛市驱车至深圳,将目标人物李某某(女)绑至车内灌入迷药后投河淹死;张某某支付石某某等人在深圳作案的先期酬金共3.7万人民币。
2008年11月29日,石某某、胡某某、常某某、侯某4人驱车至深圳。其间,张某某改变计划改为开车撞死李某某。侯某则坐飞机返回青岛市,通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从青岛市赶至深圳参与作案。12月5日凌晨6时许,在福田区南园路与松岭路交叉口处,犯罪嫌疑人石某某4人将路经此处的被害人王某某误认为是目标人物李某某,开车撞向王某某,导致被害人王某某至今仍在昏迷中。随后6名嫌疑人先后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