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绿的山林被“啃”出大片黄土。 |
来源:云南信息报
当看到山上几千亩天然林遭砍伐,生长了上百年的老树、才刚刚抽条的新苗纷纷倒在沟箐中时,普洱市景谷县威远镇文良村的村民坐不住了,他们担心采伐会破坏水土,同时认为采伐有少批多采的嫌疑,在反映无果的情况下,100多人4次挖断运输木材的山路,大批木材积压在山上。
对此,景谷县林业局称是上级下的指标,他们征得县委县政府的同意后才批准采伐,村民挖路的行为已造成2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现场
木材堆积,山成“光头”
3月14日,在众多村民的带领下,记者从普洱市景谷县威远镇文良村小组出发,步行七八公里后,来到扎堵山下,山间的条条小溪潺潺流着。这里是扎堵河和岔河的源头,扎堵河水清澈见底,它与岔河等无数条小河汇聚后,沿山而下流入蛮良河,蛮良河又是威远江的支流,河边数十个村子的万亩良田就靠它来灌溉,威远江最后流进澜沧江。
沿着林间新铺的道路往山上爬,在10多公里长的路两边堆着密密麻麻的木材,大的粗如脸盆水桶,小的细如碗口。路边倒着无数连根拔起的小树,很多直接被填埋在泥土下。一路上,可以看见很多被锯断的西南桦、思茅松等木材倒在沟箐中。
来到扎白田山中段,只见漫山遍野堆砌的都是砍伐下来的西南桦、思茅松等,四条林道路通向不同的方向,顺着路望过去,很多地方都成了“光头”,由于顺山放木料,很多小山梁被弄得光秃秃的,有的甚至从山腰至一直“剃”到山顶。山后,不时传来“轰鸣”的机器声和车辆的喇叭声,那里,工人正在砍伐和运输木材。
村民
保水源林,四次挖断路
“这是我们村的水源林!千万砍不得!祖祖辈辈都是靠它来生活。”70多岁的罗大爷抱着砍倒的林木流着泪说,全村有几千人,都吃这条河里的水,周边还有几千亩农田,也得靠河水灌溉。
村民们说,去年11月,有人去山放牛,发现几百个人在砍树,当时还以为是村里安排人来砍伐的,可回村一问,村小组长根本就不知道。其他村民听说后,急忙上山察看,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但砍伐照样进行。
为此,一户出一个人,近百名村民先后四次上山挖断公路,卡车无法通行,砍伐工作被迫中止。“我们不要钱,也不要粮,更不要什么补偿,只要有关部门能够证明水源不会受到影响,保证人畜的饮水和农田的浇灌不受到影响,我们立即将公路修复好。”
“林业局有少批多砍的做法,还有破坏森林的嫌疑。”村民代表邱先生说,他了解到,林业局批准的采伐面积就2000多亩,实际上被采伐的面积至少有四五千亩,而且砍伐林木的公司和林业局就是一家人。
“为节约成本,工头推林铺路,很多小树埋在泥土下面,沟箐边的林木也砍伐掉了。”已做了19年护林员的邱成义说,相关法律规定“伐区内保留国家和地方保护树种及其幼树幼苗和沟箐两边各50米的原生带”,工人铺路时,开着推土机就推,整座山被推得四通八达。
龙塘村委会主任陶正勇说,砍伐前,村委会没接到过通知。经了解,是县林业局下属的一投资公司砍伐树木,村委会将村民的意见反映到县有关部门,到现在都没任何答复。
林业局
断路月余,损失200多万
针对此事,景谷县林业局局长杨波说,景谷县是林业大县,上级每年给县里的采伐指标有46万立方米,林业局是按指标在安排采伐,林业局下属的投资公司专门代表县政府经营采伐国有林,“村民断路后,我们组织林业、农业、水利、司法等部门先后与村民协调了11次都没任何结果,村民只要提出合理的要求,林业部门都会进行考虑。”
杨波说,此次批准砍伐的天然林属国有林,经县委县政府开会研究同意,林业局才批准。大约一万立方米,砍伐面积大概3000亩到4000亩,去年12月31日前砍伐完毕,先前运输木料出来时,村民都很支持,后来才断路。事发后,他们多次到采伐林区察看,林木砍伐后确实会对当地水源造成一定影响,但不会太严重,长的话三五年,短的话两三年即可恢复。刚砍伐下来的优质西南桦可卖到3000多元一立方米,现在由于开裂等原因,最多卖500元~800元一立方米。由于村民挖断公路,山里还有3000多立方米木料没运出,至少造成200多万元的损失。
投资公司的段副经理拿出采伐许可证等材料说,公司在扎堵山有10324立方米的采伐指标,采伐面积3000多亩,他们按县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的伐区调查设计说明书进行择伐(在预定的森林面积上定期地、重复地采伐成熟的林木和树群)作业。采伐完后,主路会保留,次要林道路将恢复原貌,被采伐光的区域,将按县政府的安排种植林苗。由于择伐强度为40%,遇到林木很好的地方,采伐强度可能达到60%到70%,加之大树倒塌时会砸断小树,就出现了村民所谓的剃“光头”现象。整个采伐过程严格按伐区调查设计说明书进行,没多采伐一棵树木,也没任何破坏森林的做法。
但记者从县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的《关于伐区调查设计说明书》上看到,“择伐面积146.8公顷,采伐蓄积10324立方米,也就是2202亩。”
水务局
砍伐会造成水土流失
“这个雨季一到,水土流失的问题马上就会出现;遇到干旱时,缺水问题又会接踵而来。”景谷县水务局的周副局长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景谷县水资源管理条例》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在水源区、河流等源头砍伐天然林时,需要到水务局备案,要征询水务局的意见。龙塘村辖区内有大量原始森林,是扎都河、岔河等河流的源头,也是威远江等河流的水源区,森林被大面积砍伐后,肯定会对水源造成一定影响。特别是这种大面积的砍伐森林,势必对周围水土造成一定的破坏作用,所以,砍伐森林前须经过水利、国土、环保等部门进行综合评估,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保护水土的措施。因林业局有内部的管理程序,按自己的程序进行,所以到目前为止,林业局也没来备案,水务局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主要是各个部门之间没协调处理好这种关系。”水务局的陈局长在得知此事时,立即对老百姓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登记,并表示立即派人调查此事。
普洱市水务局的李副局长在电话中也说,一次性砍伐数千亩森林,对当地的水土肯定有破坏,必须经过水利、国土、环保等部门联合调查,综合评估,集体研究后才能够作出砍伐与否的决定。大面积地砍伐森林,不是说只要经过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林业局发一个采伐证就可以砍伐,更不能说“有指标,是国有林”就可以任意批准,肆意砍伐。
省森林公安
打擦边球,将严查此事
“很多林业部门就是钻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把一些禁止砍伐的天然林改头换面变成商品林,或少批多砍,拿着上级部门下达的砍伐指标,随意批准砍伐森林。一经查实,都要追究法律责任。”云南省森林公安局的张警官表示,目前,除国家明令禁止砍伐的天保林、生态林、自然保护区等林木外,有保护水源地作用的天然林是禁止砍伐的。这种上百年的森林,又是河流的源头和水源地,更是禁止砍伐。西南桦、思茅松这些林木还带有一定的保护性质,砍伐时必须经过省市级的林业部门批准。
省林业厅林政处一工作人员说,除法律禁止砍伐的林木外,只要在国家规定的指标内,县林业局是有权批准砍伐的,但前提是必须按行业内部的相关程序严格执行。针对村民反映的景谷县林业局涉嫌少批多砍和破坏水土一事,省林业厅和省森林公安局都表示,将立即调查此事。文/图:本报记者 田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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