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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打掉一特大传销窝点,抓住传销人员732人。 |
一青年女子误入非法传销组织,被带去青岛“拓展业务”的路上,该女子趁传销头目不注意躲进厕所。随后在高速公路上奔跑了近5公里,所幸被巡逻交警发现,安全送返回家。
16日上午10时许,济青高速公路南线沂水交警大队民警在路面巡逻时,发现一名青年女子气喘吁吁地扶着应急车道内的护栏,并不时回头张望,神色紧张。
经询问,民警得知该女子姓宋,23岁,家住泰安市。2008年12月份,她应聘到一份文秘工作,上班后发现所谓的公司竟是一家传销组织。
经过3个月的授课、洗脑后,传销头目决定带领宋某等人到青岛“拓展业务”。
客车行驶至沂水服务区,宋某趁去厕所之际,躲藏了起来。宋某从厕所里出来后,身上没有一分钱,由于担心被抓到,从沂水服务区一直跑到马站河大桥附近,才遇上巡逻交警。民警得知此情况后,帮其买好回泰安市的车票,并送上返乡客车。(齐鲁晚报)
编后 近来,各地有关部门打掉数个传销窝点。传销者有的是被朋友以找工作为名,骗入了传销组织;有的甚至打出年仅1岁的亲生女儿的“亲情牌”,将自己300余亲友拉入了“鼠窝”。
有人士指出,近期非法传销活动有所抬头,或与当前的就业形势有关。然而,越是在这种形势下,我们越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传销绝不是圆梦的天堂,而只是无底的陷阱。
特别警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特别警示:一、警惕传销组织打着“招工”、“招聘”、“介绍工作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等广大人民群众从事传销活动。
二、警惕传销组织谎称“国家搞试点”、 “西部大开发”、“国家、地方政府暗地里支持”的骗局,以所谓“资本运作”、“特许经营”、“加盟连锁”、 “连锁销售”等形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到西部地区从事传销活动。
三、警惕传销组织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
四、警惕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一些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等名义,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不明真相群众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入门费,在网上注册为所谓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从事传销活动。详细 (来源:齐鲁晚报等)
(责任编辑:陈天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