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3月17日电(记者石志勇)犯罪分子通过盗窃车牌敲诈车主牟利,正成为目前愈演愈烈的一种犯罪形式,为此各地执法机关都加大了对其打击力度。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就对两起盗车牌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刑事案件进行了终审宣判:三名男子被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刑2年、1年半、1年。
据了解,现年47岁的陈某在2008年3月到4月期间,与同伙在西安连续作案18起,敲诈勒索车主钱财共计2400元。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3月16日终审裁定,被告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这是西安乃至陕西省首例因偷车牌被判刑的案件。
当天与陈某同样因盗窃车牌被判刑的还有纪某和朱某,二人于2008年8、9月间,先后在西安盗窃车牌25个,共获得赃款2700多元。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纪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朱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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