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中央召开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
举全团之力促青年就业创业
书记处研究决定,6月底前成立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本报北京3月17日电(记者黄勇 王烨捷)3月17日,团中央召开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陆昊强调,全团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团中央关于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工作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是共青团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是共青团履行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权益职能的重要着力点,是党中央交给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从共青团履行服务青年职能的普遍性角度考虑,从就业问题是我国青年的一个长期性战略课题的角度考虑,从党政关心、社会关注、青年关切的结合点考虑,从全团所具备的社会化动员能力的角度考虑,从全团已经具有很好的工作探索和工作积累角度考虑,从共青团工作融入市场经济主战场的合理适度切入点的角度考虑,全团必须把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作为重中之重,高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旗帜不动摇。
陆昊指出,全团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要进一步强化3点共识。一是既要看到创业对就业有带动作用,又要看到一定就业经验和技能的积累对成功创业的支撑作用。二是努力找到青年就业创业过程中的实质性需要与共青团有所作为之间的结合点,注意把握共青团发挥社会化动员优势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与政府履行促进就业职责之间的区别。三是充分尊重市场合作主体的利益诉求,善于把共青团工作的组织运行模式与运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商业模式结合起来,保证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普遍性和持久性。
陆昊指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是当前全团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全团重要的工作品牌,必须全力推动。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是青年职业生涯起步阶段需要规范、并且团组织有能力提供规范的环节,要么为青年就业提供条件,要么为青年创业积累技能和经验。二是要注重团的不同层级在工作上的衔接,特别强调地市级团委要切实担负起对接的责任,县级团委要做好见习人员的组织工作,努力把工作与组织建设融为一体,使之成为落实“两个全体青年”要求的具体路径。三是注重在基地建设中发挥共青团组织的社会化动员能力,推进过程不能变成行政化再分配资源的过程。
陆昊指出,要扎实推进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青年创业,一靠意愿,二靠能力,三靠条件。共青团推进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关键是为有创业意愿的青年提供必要的条件。一是要研究小额贷款的担保制度。团中央与银监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不是工作号召的文件,而是制度创新的文件,主要的创新点就是小额创业贷款的担保方式,担保方式的创新为更多青年人得到创业贷款提供了机会。二是要找准工作载体,善于与农信社等有关金融机构合作,但不介入具体的贷款审核过程,主要通过团组织网络推荐创业青年及其项目。三是要充分考虑各地的文化传统差异,尊重青年的创业意愿,因地、因人而宜开展相关工作。四是要加强基层团干部和青年创业人的金融培训工作。
陆昊指出,青年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要注意把握3点。第一,要真心对普通青年负责,培训时间要在1周左右,为青年提供一点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指导。第二,要积极借助政府力量,争取获得更多的政策资源;同时做好操作环节的各项工作,上级团组织负责协调,同级团组织做好沟通衔接。第三,要善于与某些特定产业经济组织的扩张性用工需求和新商业模式相结合,进一步挖掘培训资源,并努力使培训与就业相结合。
陆昊指出,关于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团中央书记处研究决定,团中央6月底前成立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各团省(区、市)委年底前成立省级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在今后推进过程中,要注意把握3点。第一,要充分认识到,成立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是共青团发挥社会化动员优势募集资金的重要载体。第二,成立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能够使共青团通过社会化动员方式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机制化、长期化。第三,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是管理型、控制型机构,本身不运作项目,获得的资源都要往下放,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陆昊指出,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的本质是培养青年创业带头人,是把共青团社会化动员能力和培养青年创业带头人的专业化过程相结合的有效模式,具有专业化、标准化、递进式、可复制的特点。今后,有条件的地区特别是大中城市可以积极推进,全国项目办要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青年就业创业基金也要支持这项工作。
陆昊强调,全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一是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二是要增强纪律观念。三是要锤炼真抓实干、勇挑重担的工作作风。四是要善于结合工作努力学习有关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专业知识,提高本领。
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王晓主持会议,书记处书记贺军科、卢雍政、罗梅、汪鸿雁、周长奎出席会议。各省级团委、地市团委机关全体同志,以及各地高校、大型企业团委和各县级团委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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