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公安民警酒后驾车撞死人案开庭审理
中广网梧州3月18日消息(记者刘发丁梧州台吴波)18日上午,曾轰动一时的广西梧州市公安民警曾文源涉嫌酒后驾车撞死人一案在梧州市蝶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称:2008年11月9日傍晚6时左右,曾文源在休假期间和朋友聚餐,酒后无证驾驶其私用的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小轿车,沿梧州市蝶山二路往新兴一路方向行驶,途中碰撞骑自行车的受害人谢某以及另一行人。
该行人被撞摔倒后滚下路边,事故后离开了事故现场。而谢某撞倒后被卷入曾文源驾驶的轿车车底,并被继续行驶的轿车拖行死亡。事发后曾文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于第二天向公安机关投案。
检察机关认为,曾文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交通肇事后逃逸,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梧州市蝶山区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