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假扮父亲让“幼女”卖淫
通讯员 西检 西法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39岁的湖南男子苏思原本是一名下岗工人,但来杭州后不到两年,他就开上了新买的雪佛兰轿车……
昨天上午,杭州西湖区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介绍卖淫、敲诈勒索案,揭开了苏思“发财”的秘密。
原来他把从老家骗来女孩包装成“处女”、“幼女”,在收取高额嫖资的同时又偷拍视频,之后冒充卖淫女的家长去敲诈嫖客。
办假身份证后成“幼女”
1993年出生的小娟是苏思的老乡。去年6月,苏思找到教过小娟的老师,让老师帮忙介绍些女孩到杭州打工。老师推荐了小娟。听信苏思当时许诺在杭州每月至少可挣1200元,小娟也就稀里糊涂地跟着来了。
小娟在警方调查时说,她被苏思带到杭州不久,苏思就强暴了她,并威胁说:“如果敢逃跑,就将这件丑事拿到老家散播。”不过,事情过去很久,没有其他充分证据,苏思涉嫌强奸一事检察机关起诉时没有采信。
但有一点证据确凿,小娟成了苏思控制的卖淫女和赚钱工具。
苏思帮小娟办了假户口簿和身份证,将她的年龄改成未满14周岁。在他联系好客人后,用车把她送到指定的宾馆或招待所。小娟和客人见面时,先出示自己的假身份证,以证明自己是“幼女”或处女。
“业务”发展到多家宾馆
嫖客是苏思通过手机短信或网上联系的,苏思声称自己手头有处女,客人如果有需要可与他联系。
检察机关的起诉材料显示,仅在去年5月至8月之间,苏思至少介绍卖淫8次,涉及的酒店包括喜得宝大酒店、上塘路玉岛之星酒店、杭州明珠大厦、湖墅南路子午线宾馆、天堂大酒店、兽王大厦等。
去年8月22日,苏思竟然把小娟介绍给了住在某党校招待所内的一位陈姓客人。
因为推荐的是“幼女”、“处女”,所以苏思向嫖客谈好的价格每次交易都在2000元至3000元,甚至开价到近万元。多的时候,苏思手头至少掌握5名卖淫女,他包她们吃住。卖淫女收取的嫖资大头都给了苏思,自己只有少量分成。
办案人员透露,苏思事后供述,其掌握的并非是“幼女”和“处女”,而是以黄鳝血充当处女血。很多受骗的嫖客碍于面子或怕遭到警方处罚,事后都没敢报案,因此苏思介绍卖淫的次数,肯定要比认定的多得多。
冒充卖淫女家长敲诈嫖客
正是由于党校招待所的那个陈某报警,才使得本案暴露。滑稽的是,就在陈某报警说自己受到敲诈的同时,苏思也报警说自己未成年的女儿小娟被陈某强奸了。
苏思报警时提供了小娟遭“强奸”的视频,这让警方产生怀疑,并随后从苏思的笔记本电脑内发现大量偷拍的淫乱视频。
在事实面前,苏思承认自己介绍卖淫和冒充小娟的父亲敲诈嫖客的事实。警方随后还查扣了他的一部针孔偷拍摄像机。
去年9月16日,陈某被骗到华星路上一家酒店内,先是由苏思请来的同伙李海沅等人出面,以小娟已经怀孕为由,要求和陈某“好好谈谈”。苏思随后以小娟“家长”的身份进入宾馆房间,并播放偷拍的录像,要求陈某“想办法了结此事”。
因为苏思提供的假户口簿上显示,他与小娟为父女关系,陈某一开始信以为真。可当上了苏思的车准备去取钱时,陈某报了警。
在一名李姓嫖客的证言中提到,去年9月10日,他在子午线宾馆房间内被苏思等人敲诈了2.5万元。
昨天,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两罪并罚判处苏思有期徒刑六年,同伙李海沅则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