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3月18日电 记者胡新桥见习记者余飞谁能邀请世界500强企业董事长、总裁或总经理到大冶市考察,每人次由当地财政奖励1.2万元。成功引进项目,最高可以奖励50万元。近日,湖北省大冶市出台的一项招商引资规定,引来各方热议。
今年2月19日,大冶市委、市政府出台《大冶市招商引资和外贸出口奖励办法》。办法规定:邀请到世界500强企业董事长或总裁,每人次奖励1.2万元,邀请到副总裁、投资发展部部长,每人次奖励6000元;邀请到国内500强企业董事长或总裁,每人次奖励1万元,邀请到副总裁、投资发展部部长,每人次奖励5000元。围绕大冶市机电制造等四大产业集群,邀请国内外相关产业排名前3位的企业和上市公司董事长、总裁的,每人次奖励5000元等。奖励对象包括全市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中介组织、企业和个人。经费由市财政列支,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兑现。此外,凡成功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大冶市产业要求项目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引进投资额度、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奖励,引资额越大,奖励越多。
记者今日登录大冶市政府网站,发现此规定已被撤下。
大冶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称,出台这样的办法,不求企业老总来了就投资,意在提高大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使企业将来投资时能想到大冶。
为鼓励各方招商引资而进行奖励,大冶市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但是,此规定一出,仍然引起了社会的一番议论。
湖北省武汉市的公务员王先生认为,政府的初衷是好的。吸引世界500强企业投资,对地方经济发展肯定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即使不投资,考察一下,也可以很好地推广地方。
而有网友质疑,招商引资本就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为何还要奖励?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更是指出,这不是简单的发展经济问题,而是涉嫌行政权力滥用。政府应当严格依法办事。实施奖励,必须有法律依据。
湖北省政协委员、湖北晴川律师事务所律师殷勇认为,对招商引资者进行奖励,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说法。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湖北省政府就曾出台对招商进行奖励的规定。
殷勇说,现在我们要关注的,是这项规定引发的问题。要吸引企业投资,政府必然会开出优惠条件,其中就有降低土地价格这一项。在奖励刺激下,有可能会出现竞相压低土地价格,以争取企业投资的现象。单就大冶市而言,该市的土地资源可能会被廉价卖出。而就目前来看,不止大冶市出台这个规定,各地为了争取更大的投资,地方政府之间又会出现竞争,这样的话,国内土地资源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