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频道3月19日电(敖颖捷包蹇)在浦东国际机场和龙阳录磁悬浮车站上“活跃”着数名对日本客人“情有独钟”的出租车司机。他们专挑选日本籍乘客接载,然后通过言语威胁、关闭车门、开车绕道、急踩刹车等手段强行收取数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超额车费。
上海市一中院今日对其中已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四名司机强迫交易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四名被告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并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追缴违法所得。
顾某、吴某、杨某和严某是分属不同出租车公司的司机,但由于他们都是从南汇出来开出租的老乡,口口相传之下渐渐形成了同样的工作“方式”,即等候在浦东国际机场和龙阳路磁悬浮车站,寻找日本籍乘客,伺机崭客。他们的崭客方式还相当灵活,除了单独行动之外,多为两人配合“工作”。单独行动者,一般接载到日本籍乘客后,故意绕路行驶,途中乘客感到路线不对要求下车时,则索要高额车费,遇到乘客“不配合”,就以不停车、锁车门等方式不让乘客下车,甚至在数百元车费之外再要求支付“取行李费”。而配合崭客也已被操练得驾轻就熟。具体方式是一名司机接载日本籍乘客上车,稍后另一人以搭车或熟悉路线为由坐到副驾驶座位,接着两人大谈日本人如何如何坏的话题,为此后索要超额车费造势。行至目的地后,强迫乘客支付正常车费数十倍的费用。如果自己的“客源”太少,他们就从其他接到日本籍客人的司机那里出价要求“转让”。在2008年1月至2月短短一个多月期间,顾某等四人共对日本籍乘客实施了11次强迫交易行为,超额车费与正常车费的最高比例甚至达到了60余倍。后因多名日本籍乘客反映被迫支付高额车费的情况,警方介入了调查。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上述强迫交易行为不仅扰乱了本市正常的出租车营运秩序,而且给众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还给本市造成相当的国际负面影响,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依法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鉴于顾某等四名被告人认罪态度好或有立功表现,可酌情或依法从轻处罚。遂判决认定四被告人均犯强迫交易罪,并分别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严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各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均予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据悉,目前仍有一名参与强迫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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