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缺钱花,肖恩慧、刘明东等四名被告人租用了一辆轿车,假冒出租车,在巢湖无为县、芜湖、宣城、马鞍山、杭州等地流窜,专门骗夜行女子上车,然后在车上对其下毒手。在短短十余天内,2名巢湖籍女子和1名宣城籍女子不幸惨遭厄难。
该团伙在抢劫杀人后,用事先准备的水泥砖和铁丝,将水泥砖和尸体捆绑在一起,再抛尸河中。3月18日,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无为开庭审理了这一震惊全省的恶性案件。
十余天劫杀三女子
2008年7月11日深夜,四被告从杭州返回无为,途经宣城经济开发区附近时,他们发现被害人小钰(化名)。在尾随其到一巷子后,刘明东和叶峰强行将小钰拖上车,抢得小钰随身携带的银行卡、身份证和十几元钱及随身物品。在车辆行驶中,他们逼迫小钰说出银行卡密码及其家人的手机号码。
当车辆行至马鞍山采石河大桥处,被告人肖恩慧和刘明东将手脚仍被捆住的小钰抬下车扔到河中,后被告人肖恩慧发现小钰在河中呼叫,即指使刘明东、叶峰下车处理。于是,刘明东、叶峰将已经爬上岸的小钰当场掐昏,又将小钰抬到河中摁到水下,致小钰溺水死亡。
四被告人使用骗人上车的手法,先后于2008年7月2日夜在无为无城镇抢劫杀死汪某某;于7月5日夜,在无为县高新大道抢劫杀死肖某某。在短短的十余天内,2名巢湖籍女子和1名宣城籍女子不幸遭此厄难。
杀人后勒索被害人家属
检察机关还查明,在2008年7月11日深夜劫杀小钰后,肖恩慧和赵存林两人窜至马鞍山,商定对小钰母亲实施敲诈。7月13日中午,被告人肖恩慧打电话给小钰的母亲,要求将四万元汇到指定的银行卡上,否则杀死小钰,后遭到其母亲的坚决拒绝。肖、赵两人感觉到诈钱无望,即返回无为。
为了弄钱,被告人肖恩慧、赵存林又提出敲诈有钱的老板,赵存林提出敲诈其通过网络认识的老板付某,并提供了付某的手机号等信息。肖恩慧则通过手机短信要求付某在7月15日下午两点前将二十万元汇到指定的银行卡上,否则将杀害其孩子。在未等到回信后,肖恩慧又指使刘明东拨通付某手机直接对其敲诈。多行不义必自毙,当天下午4时15分许,4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从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点半,几个小时的庭审中,刘明东、叶峰和赵存林始终低着头。中午休庭时,记者与赵存林和刘明东进行了简短的对话。
刘明东,一个有着三个孩子的父亲。他告诉记者,“我至少害了七个家庭。”庭审中,在最后陈述阶段,他痛哭流涕,并当场朝向被害人亲属跪下说“对不起”。
由于涉及被害人隐私,法庭没有公开开庭,只允许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参加了庭审。庭审持续近一天的时间,由于案情重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通讯员祁晓海记者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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