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3月21日电 (伍雁)为保证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和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监管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近日,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出台了《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办法》,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据湖北省纪委负责人介绍,重点督查内容包括,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及中央和省规定的投向,项目安排和投资决策是否履行民主化、科学化程序,投资有无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有无用于违反规定的楼堂馆所项目等情况。
湖北省纪检监察部门还将重点检查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履行国家有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土地、环保、节能等政策和管理规定。与此同时,还要重点检查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湖北省纪委负责人强调,将严肃查处如下几种行为:项目单位有弄虚作假,骗套财政专项资金的;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财政专项资金的;严重违反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的,超过审批的建设方案,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的;未按规定招标投标,或者中标后非法转包、分包的;不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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