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拟修订
高速路将推广不停车收费系统
进出高速公路缴费将可不用停车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郭燕群)一些人可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有时候会因为收费通道开通不足而排长队。
推广不停车收费系统
现状:自治区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高速公路应当联网收费。然而,在我区,不联网进行收费的情形时有发生,对此如何进行具体的规范、处罚,有关规定并未明确,给高速公路的实际管理带来较大困难。
《办法》修订草案:规定高速公路实行全区联网收费,推广使用不停车收费系统,提高通行效率。不联网不得收费。这样有利于减少收费站点和车辆因缴费滞留等待的时间,提高运行效率。
建立养护保证基金
现状:为追求企业经济利益,高速公路经营者重收费的多,重养护的少。
《办法》修订草案:新增建立养护保证金制度和人性化养护的规定。通过设立养护保证金制度,对路况养护质量达不到规范和标准要求,经营者又拒不履行养护义务的,可通过动用其养护保证金进行养护,确保高速公路的路况质量。
同时,要求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养护,保证高速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高速公路需要进行养护作业的,应当选择在车流量较小的时段进行。
规范高速公路广告设置
现状:高速公路沿线乱竖广告牌,这种“高速牛皮癣”影响行车安全与道路景观。
《办法》修订草案:首次对高速公路上的广告发布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定高速公路广告设置规划由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工商行政管理、环保、公安等部门编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高速公路广告设置规划。并对高速公路广告设施规划区范围、规划备案、规划设置总体要求及设置的管理作出规定。
如:划定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缘起80米范围内,为高速公路广告规划区;要做到设置数量适当、间距合理,保持与高速公路景观及周围环境相协调等要求,避免广告设施干扰高速公路标志的使用和妨碍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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