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未发现上海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3个婴幼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30个婴幼儿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配方中添加甲醛和二噁烷原料。
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对技术上无法避免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的微量二噁烷尚无限量规定,但药监局将继续跟踪研究。
本报讯(记者何颖思、王亮)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通报了强生婴幼儿卫浴产品初步核实情况,认为强生(中国)公司并未在相关产品中添加甲醛和二噁烷原料。
国家药监局:
未发现强生添加禁用物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美国安全化妆品运动组织(CSC)报告涉及的几个著名厂商中,只有联合利华和美国强生在中国设生产厂家,但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不生产婴幼儿卫浴产品。
国家药监局表示,经国家药监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未发现上海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3个婴幼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30个婴幼儿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配方中添加甲醛和1,4-二氧杂环己烷(二噁烷)原料。CSC报告中所提到美国强生公司的婴幼儿卫浴产品没有进口到中国。此前,国家质检总局亦发布消息,称对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26种31个批次的婴幼儿洗浴用品产品进行了检验,产品的甲醛指标均符合标准规定;仅有一种产品(婴儿香桃沐浴露)中的一个批次(批号B081210A/20111209)检出含有微量的二噁烷(3.27ppm)。
上海强生:
对调查结果表示欢迎
美国强生在中国设有上海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和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不生产婴幼儿用化妆品,上海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共有3个婴幼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30个婴幼儿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梅影表示,调查结果有助于消除消费者对强生产品质量的疑虑。
化工专家:
大气中都有二噁烷存在
华南理工大学化工学院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告诉记者,CSC检测报告中的“1,4-dioxane”为二噁烷,即1,4-二氧杂环己烷。“二噁烷已经有定论是致癌物质”,但禁用物质不等于在化妆品中不得检出,因为在自然界中都有二噁烷的存在。“大气里就有二噁烷,化妆品的生产、包装过程中、其他的原材料中,都有可能间接带进二噁烷。”
化妆品禁用二噁烷
甲醛最大允许使用量为0.2%
据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 (记者崔静)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我国现有化妆品法规对甲醛和二噁烷含量的规定进行了解释。
根据2007年卫生部颁发的《化妆品卫生规范》,二噁烷属于化妆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质,甲醛属于限制使用的物质。除口腔产品外,化妆品中甲醛的最大允许使用量为0.2%,甲醛禁止用于喷雾产品,指甲硬化剂中甲醛的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5%。除此之外,对于婴幼儿用产品的甲醛含量并未作其他特殊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出,如果技术上无法避免禁用物质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则化妆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要求,在正常、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对技术上无法避免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的微量二噁烷尚无限量规定。不过,从1992年至1997年,美国FDA监测到一些化妆品中二噁烷含量达79ppm,但美国FDA认为,这种含量水平不会危害健康。
此外,澳大利亚卫生局的官方网站认为,除食品和药品外,在日常消费品中,二噁烷的理想限值是30ppm,含量不超过100ppm时,在毒理学上是可以接受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继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做好相关检测工作,并继续跟踪化妆品中关于甲醛和二噁烷的毒理学和人体安全方面的文献资料和研究动态。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