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3月21日电(记者蔡玉高)记者21日从南京市纪委、市监察局获悉,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因严重违纪,20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周久耕还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08年12月28日,周久耕因对媒体发表不当言论以及消费高档香烟等行为,被江宁区委按照有关程序免去其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后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纪检监察机关逐渐掌握了周久耕涉嫌严重违纪的证据。今年2月13日,江宁区纪委决定对周久耕立案调查。
南京市纪委有关人士介绍,经查,周久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查实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数十万元。同时,还有其他涉嫌受贿线索待查。周久耕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政纪,并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日前,经江宁区纪委、区监察局审议并报江宁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周久耕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有关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