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方调查认定盂县煤矿办公楼爆炸由非法购买储存雷管引发 新华网太原3月22日电(记者胡靖国)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了解到,经省、市、县公安机关认真调查,初步认定3月20日阳泉市盂县发生的煤矿办公楼爆炸事件,是一起由非法购买、储存雷管引发的爆炸事故,完全可以排除人为爆炸的可能性。
3月20日16时30分左右,位于阳泉市盂县南娄镇的东方振兴煤业有限公司办公楼发生爆炸,导致3间办公室受损,面积约50平方米,共造成4人死亡。
目前,警方正在进行深入调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山西盂县煤矿办公楼爆炸造成4人死亡 排除人为因素 记者21日从阳泉市委、市政府了解到,20日下午发生的山西盂县煤矿办公楼爆炸事故,现场搜救清理工作基本结束,共造成4人死亡。
公安部门初步勘察鉴定事故为雷管爆炸造成的,初步排除了人为因素。目前,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