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3月22日专电 (记者王丽)为了有效解决大中专毕业生等就业难题,贵州省日前出台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前可先进行3个月试营业,不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3个月后继续经营,再办理手续并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为全力解决各类就业群体的就业难题,贵州省日前出台《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了一系列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优惠扶持政策,放宽创业范围、放宽出资额限制、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千方百计重点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
贵州省规定,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鼓励和支持各类创业主体通过参股、联合、并购、独资等方式,参与工业、农业、水利、交通、城建、环保及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的投资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创业主体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进行公开公平竞争。
贵州省规定,创业者可用货币出资,也可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非货币资产最高可占企业注册资本比例的70%。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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