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推出汽车等6大产业振兴规划 扩大国有企业就业 确有困难的企业 可向税务机关申请
不能按期缴税企业可申请缓缴
本报讯(记者陶颖李洁)本市将简化企业年检手续,并免收2008年度企业年检费。
今天上午,市政府印发《北京市帮扶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若干措施》的通知。本市出台29条措施,以解决金融危机下,企业在经营运行、开拓市场、保障就业、融资渠道等方面面临的突出困难。
作为措施之一,本市将加大工商行政管理帮扶力度,简化企业年检手续,免收2008年度企业的年检费。同时给予困难企业1年的调整期,对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并支持企业依法以商标质押获得贷款。
与此同时,本市还将建立企业税费缓缴机制。通知明确,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对其应纳税款办理一定期限的缓缴手续。
措施
促进产业发展
推出汽车等6大产业振兴规划
(一)按照国家产业振兴规划,推出本市电子信息产业、汽车产业、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产业、新能源产业、都市工业等6大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完善产业链条,带动产业整合,促进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引导相关企业加快集群化发展。
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
(二)全面实施《科技北京行动计划》,有效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本市18个重大科技专项以及本市重点支持产业化项目的企业,对引进海外高端人才而实施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和帮扶。
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
(三)全面启动《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加快推进3G建设、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和核心设施在北京建设。对承担相关任务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
(四)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加大调整重组力度,推进商贸、农业企业的资源整合,完成5个以上企业重组项目,培育千亿元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特色明显、产业链条完整和市场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
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五)进一步完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落实辅导措施,推动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建立北京市科技型企业帮扶机制,对确有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暂不符合国家认定条件的企业,由市政府给予财政、金融、人才、科技条件等方面的支持,带动科技型企业尽快成长壮大。
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
措施
鼓励开拓市场
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集中采购
(六)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扩大自主创新产品在本市重大项目中的应用和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与范围,支持更多有条件的企业进入本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落实企业自主创新产品首购、订购政策。
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分别组织实施。
(七)安排补贴资金,制定实施方案,支持家电、汽车等工业品下乡,加快农村消费升级,帮助企业开拓农村市场,促进产品技术更新换代,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
(八)结合本市实施公立医疗机构及社区药品集中采购和医保目录的调整,鼓励本市优势产品扩大市场份额。
由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
(九)统筹财力,将支持外贸发展、开拓国际市场的资金规模扩大到2.5亿元。调整中小出口企业的认定标准,扩大享受中小出口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地方配套政策的范围;提高对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费的补助比例;对企业参加境外展览的费用给予补助。
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
(十)加大对企业进出口的支持力度,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完善各类担保措施,降低企业资金占压成本;加大担保验放、应急验放、上门验放、预约通关和预约查验等便捷措施的实施力度,提高企业通关效率;加快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及核销、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等行政审批速度。
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海关监管服务;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优势和功能作用,加快推动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建设;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海关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措施
改善融资环境
国有资本融资扩大到300亿元
(十一)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整合资源,建立促进企业上市联动机制和综合平台,支持各类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
由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加大利用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工具力度。支持企业借助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提高融资能力。加大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力度,继续促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创意企业集合发债工作。
由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充分发挥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的作用,2009年融资规模扩大到300亿元,使企业的融资成本节省30亿元以上。通过委托贷款、资本金注入等方式解决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重点支持列入国有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库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装备制造业和高科技企业的发展。
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十四)支持企业引进战略投资,实现股权多元化。鼓励企业抓住机遇,加大并购重组力度,推动国有资本证券化。
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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