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离职员工的名义开设账户虚报各类费用违规报销 将赃款据为己有并挥霍
假报销诺基亚经理骗公司478万
以职务侵占罪获罪4年半 检察官建议加强对人事管理系统的监督管理
本报讯(记者付中)利用离职员工的名义,诺基亚公司一人力资源经理虚假报销478万余元,并将钱款据为己有。
记者今天从大兴法院获悉,曹威以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曹威原为诺基亚(中国)有限公司手机事业部中国研究中心人力资源经理,负责本地聘用外国员工的福利,如房租、养老保险、孩子教育、员工关怀礼物(结婚、生子)以及本部门内向她汇报的诺基亚员工的日常费用报销。作为人事部员工,她能够进入系统修改人员信息。
去年4月初,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财务审计过程中,发现人力资源经理曹威账务异常:曹威所在部门有个姓王的员工,在2007年至2008年4月间,报销的金额高达400余万元。而实际上,这名员工是以富士康员工的身份,来诺基亚公司从事技术支援的,该人仅在诺基亚公司工作了14天。
据员工自述,其间其从未向诺基亚公司报销过任何费用。为此,财务部找曹威谈话,要求她对此做出解释。
当时,曹威向财务部解释说,这些都属于正常费用。但在2008年4月12日,曹威主动约人力资源部中国区总监要求见面。
当晚,曹威承认,她利用公司以前一个王姓员工的名义,和自己有修改公司内部网络数据的权利,把离职员工王某的信息资料挪到自己名下。然后开设了银行账户,私自利用自己的审批权限,在一年多时间里,她违规审批报销了几百万元,并把这些钱据为己有。
曹威表示,自己愿意把钱还给公司,请求公司从宽处理。
考虑到事情重大,人力资源部中国区总监当即决定将曹威停职在家听候处理,然后将情况向公司高层进行了汇报。
公司经过研究,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2008年5月5日,曹威主动向警方投案。
警方最终查明,2007年1月至2008年4月,曹威利用职务之便,以本单位已离职员工王某的名义,虚报各类费用52笔,共计人民币478万余元,后转入其个人账户内消费挥霍。
案件审理期间,曹威退回赃款140万余元。
法院说法
曹威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钱款非法据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曹威系自首,且积极退赔部分赃款,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庭后采访
记者获悉,案发后,大兴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针对诺基亚公司内部人事管理系统缺乏有效监督管理,审批报销程序存在重大漏洞,审计部门对财务审计力度不够等问题,曾向该公司发出检察建议。
检察官建议,诺基亚公司加强对人事管理系统的监督管理,完善审批报销程序,同时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据了解,因内部管理问题,诺基亚公司已经先后三次接到了来自大兴检察院的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
2006年6月至2008年4月,白松利用其担任诺基亚北京通讯有限公司生产线线长的职务便利,多次窃取生产线上的手机共168部,价值近12万元。
2006年,另一名诺基亚生产线线长王宝庆也同样与众人配合,偷走手机24部,价值2万余元,而后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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