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3月23日电(记者王金涛、茆琛)3月22日,重庆一家电子公司租用一会议室宣传促销商品,在发放礼品时发生踩踏事故,造成2人死亡、11人受伤。
这起事故不由得让人想起了2007年11月10日重庆市家乐福沙坪坝店发生的相同惨剧,在10周年店庆限时促销活动中,造成3人死亡,31人受伤入院。
时隔不到一年半,重庆再次发生了这样的惨剧,既令人痛心,又引人深思。
商家促销引发的踩踏事故绝不是偶然现象。在低价促销和发放奖品等活动时,大量群众会在短时内聚集,如果不做好疏散和引导工作,踩踏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会大大提高,成为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
因此,2007年的家乐福踩踏事故发生后,商务部就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商业企业不得组织容易造成交通拥堵、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限时限量促销,以严防此类事故再度发生。而在更早的2006年,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就联合出台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管理措施,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和购物秩序的良好。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外部环境下,近期一些商场、超市等为了制造热点、吸引顾客,明知粮、油、蛋、肉等生活必需品低价促销有可能引发抢购,仍频频使用类似手段;部分商家明知自身场馆设施难以应对短时间内出现的大客流,却依旧抱着侥幸心理。原本应该严格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在那里早变成了一纸空文。
新近重庆踩踏事故再次表明,单凭商家的自律或自觉,还不足以克制商家不计后果进行促销的市场冲动。执法部门应对促销活动加强规范和管理,及时向消费者发出预警信息。相关部门应该从类似的事故中吸取教训,决不能对这些关乎群众生命安全的活动掉以轻心,更不能对执法工作敷衍了事。消费者也应该树立牢固的公共安全意识,谨慎参加各种促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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