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先生提供的通告显示,“如超出期限不办理离职手续并搬离宿舍,公司将向该员工收取住宿费500元/日,并交公安局处理。” |
“工厂公开辞退信息让人很受伤,而不及时离厂每天将收取500元宿舍费也很霸道,这摆明就是要赶我们出厂。”长安厦岗复兴工业区浩昌制衣厂被辞员工管先生等昨日向本报报料称,对于不及时离厂员工,厂方甚至称要“交公安局处理”。
对此,厂方负责人表示,被辞员工仍可入宿舍但不能进入生产车间等工场。有律师认为,被辞员工如暂住工厂需交纳一定的床位费,而每日500元明显不合理,对于失去工作的员工,厂方应尽量人性化一点。
文/图 记者马骏
员工气愤:
被炒后,宿舍费贵过星级酒店
“3月17日,工厂人事部以工作表现太差、达不到公司要求为由,向我发出辞退信。”来自河南驻马店的管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令人气愤的是厂方次日再次公开张贴通告,要求其当日在正常办公时间内到人事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如超出期限不办理并搬离宿舍,公司将向该员工收取住宿费500元/日,并交公安局处理。”
他表示,因难以接受厂方的这一“霸道”行为,他当即从张贴栏里撕下了公告,并主动前往当地派出所备案,“难道不及时离厂就要交公安机关处理吗?”
管先生说,他在该厂已1年零8个月,“厂方的这一收费比星级宾馆还要贵,一般的打工人员根本承受不了,迫不得已结算工资后搬出了工厂。”在他的争取下,厂方才支付了1个半月的赔偿金,而其他被辞员工就没这么幸运了。
先前从事跟单工作的被辞员工杨小姐则向记者证实,她于去年8月进入该厂,厂方一直没与她签订过劳动合同,今年3月厂方以顶撞上司、上班发邮件和串岗为由将其辞退,该厂相关负责人不仅不支付相关赔偿,还跟她说“随便你去告吧,等告下来可能花费比这还要多”。
厂方解释:
被炒员工可入宿舍不能进工场
“以前工厂有600多人,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目前仍有400多人,对于每一位被辞员工,我们都支付了相应的经济赔偿。”一位自称是浩昌制衣厂总经理助理的中年男子解释称,该杨姓员工的部门负责人此前已被辞退,但她仍将一些跟单电邮给对方,被工厂发现后才将其辞退。
就每天收取宿舍费500元一事,该总经理助理表示,被辞退的员工仍可以进入宿舍,但不能进入生产车间等工场。
杨小姐却说,虽然厂方在她的辞退信中没有明确表示要收取每天500元的宿舍费,但在警告信中却注明“不作任何赔偿”。她拿行李时也遇到了不少麻烦,最终在保安的全程“看护”下才取出行李。
劳动局说法:
结清工资后应离厂
东莞市劳动局表示,对于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凡工作满1年用人单位需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半年以上未满1年的同样支付1个月赔偿金。
当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并结清工资后,被辞人员应离开工厂,有具体赔偿方面的争议可向劳动部门申诉,由劳动部门协商解决,有争议的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说法:
收费太高 企业应“关爱”原员工
对于管先生等人的遭遇,广东沃金律师事务所律师邹育兵认为,这主要取决于被辞员工的工作性质,如工作复杂交接的时间可能长一点,相反则可能短一点,目前对于被辞员工的离厂期限并无相关的法律规定。
当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被辞员工如暂住工厂需交纳一定的床位费,但标准应尽量合理,而500元/日明显高于市场同类消费标准,也不尽合理。
他建议,对于失去工作的员工,工厂宜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设置合理的离厂期限,让原员工体会到工厂的关爱,再次顺利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