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3月24日电(记者张钦)宁夏回族自治区日前出台的一项地方政府规章规定,设计、修建清真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必须高于当地其他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
这项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办法》的规章规定,承揽修建清真寺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设计单位和工
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乙级以上的资质,并且必须经过建设行政部门确认后,才能从事清真寺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
该办法同时规定,以上条款还适用于学校、医院、商场、敬老院、幼儿园、影剧院、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宁夏回族自治区是中国最大的回族人口聚居区,也是中国唯一的回族自治区,现有回族人口218万,占自治区总人口的35%。目前宁夏共有清真寺3760座。
宁夏地处中国南北地震带的北段,全区97%的国土面积位于地震基本烈度7度以上的高值区。资料显示,自公元876年以来,宁夏地区共发生6级以上地震15次,其中8级以上地震两次。1920年发生的海原大地震震级达8.5级,人员伤亡达20多万人,地震波及全球,被称为“环球大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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