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25 03:21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3月24日讯(记者贺锴)今年清明节是列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第二个清明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宣部、民政部等的通知精神,我省将通过多项举措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省民政厅今天就有关事宜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和清明节祭扫活动特点,制定交通疏导、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民政部门作为殡葬工作主管职能部门,将加强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殡葬服务场所各项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制定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活动线路,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积极疏导交通和人流,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同时协同工商、城建市容管理部门,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加大对市区主要街道、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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