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他“四岳”都有了专门的保护法规之后,昨日《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下称《草案》)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五岳之一”的华山目前正与其他“四岳”联合申报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
每到旅游旺季,华山上的游客总是一眼望不到头,而以“险”著称的华山若无节制地接待游客,不仅会对游客安全造成隐患,也会加剧破坏华山的环境资源。为此《草案》规定,禁止超过允许容量接待游客,并要定期对交通、游览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旅游旺季还要在重要景区和险要路段做好游客疏导工作,保障安全,同时禁止在没有安全保障设置区域开展旅游活动。在保护野生动物和森林资源、生态恢复及森林防火需要时,可对华山的重要景区景点实行临时性封闭,并予以公告。
此外《草案》还规定诸多行为需要限制进行,如大到在华山风景名胜区内举办大型游乐、演出活动或拍摄电影、电视,小到在景区内张贴广告、摆摊设点,都需经过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并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郝蕾 李治燕 采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