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其所属公司和车队负责人和安全员的责任,并对该车队通报批评
3月24日上午,沈阳天益巴士有限公司152路公交车司机陈某因饮酒驾驶,被交警和平一大队民警查获,陈某因此被处罚款5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
此外,交警还将追究其所驾驶的公交车所属公司和车队的负责人和安全员的责任。
公交车司机满嘴酒气
当日9时许,位于中山公园西门的南京街与南二马路交会的丁字路口,一辆车牌为辽A47048的152路公交车由南向西左转时,违反道路标志标线行驶,被值勤民警刘钢拦下。
在对违法司机陈某进行处理过程中,刘钢闻到一股酒味扑面而来,便问:“是不是喝酒了?”“没喝。”司机十分镇定。刘钢决定对陈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陈某呼吸中的酒精含量为76mg/100ml,与醉酒驾驶标准值的酒精含量仅差4mg,属饮酒驾驶。
面对检测结果,陈某不得不向民警刘钢承认,自己前天晚上与朋友一起吃饭,其间喝了五瓶啤酒。
鉴于上述情况,民警只好对陈某所驾公交车上的乘客进行卸客转乘。同时通知152路公交车队调一名司机将该车开回车队。
前一晚喝了一瓶白酒
“我从警20多年,但像这种在大白天酒后驾驶公交车的案例还是头一次见到。”和平一大队副大队长杨学良如是说。
当天下午,公交车司机陈某在沈阳天益巴士有限公司152车队负责人的带领下,来到交警一大队接受处罚。面对记者,陈某承认自己头天晚上喝了一瓶“劲酒”,并声称自己驾车时神智很清醒,根据多年的驾驶经验,保证不会出事。
面对陈某的狡辩,杨学良根据多年查处酒后驾驶的经验断定,陈某在饮酒近十个小时还有如此高的酒精含量,肯定不会只是喝了一瓶“劲酒”的量。最后,陈某说,同时还喝了两瓶啤酒。
交警进行责任倒查
和平一大队孟冬大队长告诉记者,这是近几年来沈阳交警首次查获的公交司机饮酒驾驶案件。据分析,司机陈某前一天晚上大量饮酒后,仅仅休息五六个小时后就驾驶公交车上路营运,当属疲劳驾驶,而且几乎是在醉酒的状态下,一旦发生事故,无论对车上乘客还是路上行人,后果都将不堪设想。
据了解,由于部分公交车夜间在场站外停车,一些公交公司和车队疏于对司机上岗前的检查和行车过程中的管理,暴露出诸多漏洞。个别司机即使晚上喝得酩酊大醉,第二天早晨起来照样开车运营,给行车安全带来隐患。因此,交警和平一大队决定,在对司机陈某作出严厉处罚的同时,还要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其所驾驶的公交车所属公司和车队的负责人和安全员的责任,并对该车队进行通报批评,以警示广大公交车司机文明出车,安全驾驶。
本报主任记者吕良德通讯员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