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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民指责说,河南泌阳县人大、纪委在县烈士陵园里建设包括9栋豪华别墅的家属院,为通行方便,家属院南边新打通一条路,烈士陵园被侵占40多米宽,被破坏的陵园变成了三角形。而泌阳县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却说,修路是“为解决县东南部4个乡镇进城交通和泌阳第二高中近万名师生出行困难问题”,烈士陵园不但没有遭到破坏,面积反而增加了。
(《人民日报》3月24日)
人民日报记者现场看到的是,泌阳县新打通的这条所谓“行政街”,确实侵占了陵园南北各20米宽的土地,陵园原有的院墙被拆除,部分松柏被毁坏,陵园主体部分缩小。至于说新修道路主要是为了哪一群人,更不好说了。明摆着的是,这路刚好修到了别墅群边上就搁置了,如此行状能责怪群众的疑惑吗?
实际上,与烈士陵园争地的事件并非孤立。此前,有媒体就报道了洛阳烈士陵园被砸碑动土、商业开发的消息。(《大河报》2007年12月26日)为什么烈士陵园频遭蚕食?我想,烈士陵园一般都处于城市里边“地望”或曰“风水”比较好的地段。加之陵园一般都树木葱茏、芳草鲜美、自然环境绝佳。随着城市发展,其遭到人们的觊觎,并想方设法贴近之、侵占之,也是必然的。
不过,地段好、环境好并不足以使烈士陵园成为人见人爱的“唐僧肉”。毕竟,有诸如《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等相关法规的硬性禁令,有缅怀烈士在天英灵、不忘先辈流血牺牲的道德约束。一般人即便“心向往之”,也实不能争、实不敢争、实不忍争。敢于并且善于与烈士争地的,只能是那些自以为是、傲慢、不知检点的权力。
不受限制的权力易于腐蚀当权者头脑,使其产生幻觉,认为在他们那里没有什么事是不能变通的。民众质疑新修道路有侵占陵园之嫌,那就说修路是为了乡镇百姓进城方便、占了陵园的土地已通过另外方式补了;民众质疑政府机关带头兴建家属院,那就把家属院改头换面成商品住宅小区,市场化运作,然后堂皇地让县人大、纪委的干部“团购”。
当然,还有一件事是泌阳县一些干部眼下不敢做的,那就是堂而皇之地入住自己“团购”来的别墅。不敢入住也并非是因为对死者(烈士)和生者(民众)心存敬畏,不过是先躲躲风头罢了,依然是玩弄权力于股掌之间,依然是任尔东南西北风我自岿然不动。一旦舆论风潮平息,照样该干吗干吗。
权力的问题是怎样实现自己的职责,而不是疏于职守、自由放纵——其作用在于让当权者心系公众,而不是凌驾于公众之上。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首要的是解决如何保证“权不为官员自身利益所用”,这样才可能实现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