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记者24日从民政部了解到,民政部日前发布《汶川特大地震救灾捐赠款物及使用情况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截至2009年2月28日,全国共接受国内外社会各界汶川特大地震救灾捐赠款物760.22亿元,其中“特殊党费”97.30亿元,其他捐款555.82亿元、物资折价107.10亿元。
据了解,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5个受灾省市直接接收捐赠款物合计124.96亿元。其中捐款94.80亿元、物资折价30.16亿元。
公告称,民政部本级共接收抗震救灾捐款49.49亿元(不含中组部转交的79.88亿元“特殊党费”),已拨出48.24亿元,其中拨付四川灾区22.28亿元。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共接收捐款47.79亿元,已向灾区拨付、使用25.72亿元;接收捐赠物资折价6.08亿元,已全部拨付灾区使用。
中华慈善总会共接收捐款9.26亿元,已向灾区拨付、使用8.47亿元;接收捐赠物资折价1.56亿元,已全部拨付灾区使用。
经批准可以开展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16家全国性基金会共接收捐款11.15亿元,已向灾区拨付、使用6.03亿元;接收捐赠物资折价2.60亿元,已全部拨付灾区使用。
四川省直接接收捐赠款物合计93.71亿元,其中捐款68.17亿元,物资折价25.5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