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
省政府作动员部署省和市县改革分别在今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完成
“四个突出”:突出探索推进大部门体制、突出转变政府职能、突出强化部门责任、突出先行先试
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县(市)推行省直管县(市)试点,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权限
本报讯 昨日,省政府召开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动员、部署我省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一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健全职能体系。加快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制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减少政府的微观管理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将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一半左右;强化直接服务,凡能交“窗口”办理的事项,全部由“窗口”直接办理;突出不同层级政府履行职责的重点,形成全面衔接、分工合理的职能体系。
二是以强化责任落实为重点,进一步理顺政府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合理界定部门权限,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理顺和明确省垂直管理部门与市县政府的权责关系,合理划分市县乡镇间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权限,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要明确和强化责任,通过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做到权责对等。强化行政首长问责制,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考核评价制度,逐步建立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目标绩效管理。
三是以探索大部门体制为主攻点,积极调整优化组织结构。抓紧做好部门的调整组建工作,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7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严格控制市县政府机构数量,今后凡属于部门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不设立新的议事协调机构;探索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特别是沿海开放城市以及珠三角地区加大大部门体制改革力度,特别鼓励市县对职责重叠或相近的党委、政府部门和人民团体机关,采取合署办公或一个机构多块牌子的办法统筹设置。
四是以先行先试为动力,大力推进管理体制创新。各地要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推进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县(市)推行省直管县(市)试点,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权限。这次改革的一个重点,是对深圳市、佛山市顺德区、广州和珠海市等地进行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先行先试。
五是以健全监督机制为抓手,着力加强机构编制管理。通过优化整合,发挥现有编制的效能;适当精简各级领导职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以事定费”等方式发挥行政功能;依法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管理,2010年要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
黄华华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要把机构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加强监督,严肃改革的各项纪律,机构改革方案及部门“三定”规定一经批准,就要不折不扣执行,不得搞变通。各级纪检、监察、审计、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对相关改革规定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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