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3月25日电(胡谋 刘燕燕)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市将对获得广东省节水型企业(单位)称号的单位用户给予奖励,最高可获总额75万元。
根据要求,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财政局结合该市实际,联合制定《深圳市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专项行动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规定,深圳市用水企业(单位)年度实际用水量在5000立方米以上、依据创建专项行动要求开展工作的均可申请奖励,申报节水型企业(单位)应符合原建设部《关于印发〈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的通知》要求的条件,向该市水务局申报,经专家组评审合格后,再统一向广东省建设厅申报。
据悉,此奖励费用包括水量平衡测试技术咨询服务费和节水奖励费用二项,前者最高可奖25万元,后者最高可奖50万元,并可累计获奖,最高奖将达75万元。
据了解,目前该市第一批申报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共有38家,申报及评选结果将在近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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