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3月25日电(记者李忠将)为改变无偿使用贫困地区群众提供的森林生态效益的不合理现状,今年,地处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屏障区的贵州省将对境内自然保护区公益林进行生态补偿。
记者从贵州省林业厅了解到,目前贵州已有99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由于保护区内森林被划入公益林,不允许采伐,林权制度改革后也没有相关补偿,这意味着保护区内长期“守着金山受穷”的农民贫困状况仍然得不到大的改善。
为此,贵州自筹资金,以每亩林地5元的标准对这些公益林进行生态效益补偿,补偿金额将达到1000万元。
近年来,地处长江、珠江上游的贵州省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但总体上生态环境仍然脆弱,现有生态环境一旦遭到破坏,将直接威胁“两江”生态安全。因此保护已有的生态建设成果显得尤其重要。
此前,这个省已对境内珠江流域的18个县、市和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管护人员给予305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在长江上游天然林保护工程区界定近3000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并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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