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即得5000元”的广告何以能见诸媒体 编辑部:
3月14日《郑州晚报》记者在《郑州社会》版上刊登了题为《投稿即得5000元?骗人!》的报道,揭露了中学生导报社驻开封的业务员用巨额奖金作诱饵,骗取参赛费的不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一段时间以来,中学生导报社驻河南开封的业务人员在全国刊物上陆续刊发全国第八届“成才杯”文艺作品大奖赛的广告。如其在一本名为《小哥白尼》画报的封二广告上说:“喜讯!第八届"成才杯"全国文艺作品大赛隆重征稿,投稿就送大礼,来稿即赠。大赛设特等金奖120名,各奖18000元现金和笔记本电脑一部;特等银奖600名,各奖12000元现金和同步课程王一部……凡投稿者均赠送掌上电脑与英语通各一部或助学金5000元,同时被报社聘为驻外特约编辑,每月发工作经费2000元……”有学生家长投诉说,儿子看到广告后,即投去稿子,几天后,他们复函称获得了参赛权,但需寄去90元的参赛费和40元的办记者证的费用,可是费用寄去后,报社却没有兑现任何承诺。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工作人员在对这则广告所承诺的奖金初步核算后,得知仅现金就有1741万元,加上笔记本电脑等实物,总额超过2500万元。该工作人员说,这么大的奖金额怎么能随便设立,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备案、公证部门公证才会被认可。
开封有关方面负责人刘主任承认,广告是一名业务承包人王某做的,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兰州《中学生导报》的法人代表韩女士也坦承说,这则涉嫌虚假广告已对报社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他们已责成停止发布此类广告,在网上也发表了声明。据悉,兰州《中学生导报》已向开封警方报案,发布广告的当事人也已被警方传讯。
估计此案很快就会被查清,但那些善良的学生以及家长们寄出去的钱还能被追回吗?能追回多少?对于此案,记者有两点存疑:一是该报社(当然其他一些报刊社也有)的“业务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范围是什么?报社如何管理此类人员?二是刊发此类广告的媒体是如何审查广告内容的?对这么大的一个巨奖怎么就没有疑问呢?
本报记者 韩为卿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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