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代理发行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30亿元,将于3月27日起开始招标,30日开始发行并计息。这是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第一期,新疆成为中国首个发售地方政府债券的省区。
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全部进行竞争性招标,4月3日起上市交易。利息将按年支付,每年3月30日(节假日顺延)支付利息,2012年3月3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地方政府债券统一由财政部代理,按照记账式国债发行方式,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招标发行。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流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官员表示,除了发行本期30亿元的一期地方债以外,新疆还计划于2009年7月发行另外25亿元的地方债。发行地方债所得资金将全部用于民生项目建设,资金将用于学校和医院抗震加固、农村公路、喀什老城区改造、廉租住房。该官员强调,债券筹集的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明确自治区本级和各地的还贷责任。
中国政府选择新疆作为首个发债的地方政府,表明中央希望新资金首先流向中国欠发达的内陆地区。新疆作为重要的西部战略大省,拥有丰富的石油和矿产资源,但受多重因素影响,经济发展仍比较滞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支付能力相对薄弱。在当前中央提出4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的背景下,30亿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新增中央投资的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困难问题。
此外,相关金融机构分析师纷纷表示,考虑到中央密切介入债券发行,地方债券的违约风险应该微乎其微,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相当高的诚信级别。
相关背景链接: 在2009年的人大会议上,中国签署了一份谨慎控制的地方发债计划,意在为4万亿巨额刺激计划筹集部分资金。
中国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是中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债券由财政部代地方政府发行,总额为200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利息按年支付,将面向各类投资者发行。
该负责人表示,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主要是为了解决与新增中央投资配套的地方公益性投资项目、地方政府资金困难问题。由于中西部地区涉及民生的建设项目欠账较多,这次中央公益性投资项目向中西部重点倾斜,相应地,中西部地区配套任务较重。考虑到中西部地区政府财力普遍较为薄弱,筹集配套资金能力有限,如果中央对其分配债券规模较小,配套就会出现困难,这不利于中央既定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分地区债券规模分配,重点考虑配套需求因素,相应地,中西部地区分配到的债券规模较大。(王俐慧 李梦然)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