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25日电(记者杨霞)记者25日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在近期专项查处无证染发类化妆品的行动中,有省内外5家企业6个批次的产品涉嫌违法添加间苯二胺,监管部门已对其中4家广东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
为加强化妆品的生产、流通监督,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自今年初开始,开展了专项查处无证染发类化妆品和染发类化妆品专项监督抽验的行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速在各辖区内对生产、流通领域的化妆品开展清查。尤其是集中对染黑类化妆品开展专项监督抽验工作,抽验指标主要是检验相关产品中是否含有间苯二胺、对苯二胺等禁、限用物质的情况,对检出的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日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完成对90家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抽检任务,共抽检81批次,检品全部送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和对企业的现场检查情况,有省内外5家企业6个批次的产品涉嫌违法添加间苯二胺。
据通报,企业和产品分别是:中山市佳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科威丝染发膏(自然黑)、茜丽染发霜(黑色),中山茜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倩妮植物焗油黑发霜,广州市白云区小四郎化妆品厂生产的小四郎染发膏(黑色),广州市海露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丽卡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市白云区大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丹卓丽染发膏,标示为“北京章光101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章光101染发膏,被检出含有间苯二胺。含量均在0.09%至0.23%之间。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上述4家广东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将标示为“北京章光101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章光101染发膏的相关情况通报给了北京市相关部门。
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染发类化妆品属于九大类特殊用途化妆品之一,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生产中不得添加间苯二胺。对于违法生产的企业,广东将依法立案查处。这名工作人员还透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对企业的投料和生产记录等进行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将依法严肃查处。
关于间苯二胺的危害及标准等问题,原卫生部化妆品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华南师范大学裘炳毅教授表示,我国目前对于染发类化妆品的间苯二胺含量标准,是对照欧盟2007年新标准(2007年前生产的含量在6%以内)制订的,规定不得添加间苯二胺。其他国家如美国,对于染发类化妆品中的间苯二胺含量标准,要求限量使用在11%以内。但他同时指出,“不得添加”与“不得检出”是有区别的,因为微量的间苯二胺也有可能由对苯二胺原料带进,但是,人为地添加是违法的。
裘炳毅教授建议消费者,在选用染黑类产品时要结合自身消费需求和个人情况,仔细了解产品的说明书,并按说明书科学使用。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