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赵杨 通讯员 陈沂 肖瑶 林惠榕
本报讯罗源一对夫妇郑玉某和郑韵某,伪造、冒用罗源县凤山镇政府《协议书》,还私刻镇政府公章,以征收本镇余家塘土地为名,向群众筹集征款,卷走数十万元。近日,两人被罗源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批捕。
2007年6月,郑玉某遇见郑某时,对其说凤山镇政府在征收余家塘土地,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如果借钱给政府,政府支付每个月利息5%。见郑某心动了,他又说凤山镇政府会出具借条。这下郑某信以为真了。
当年7月,夫妇俩拿着私刻的凤山镇政府的公章,以镇政府的名义写借条,先后向郑某、郑小某姐妹5次借款65万元。同时,郑韵某以同样的手法向戴小某借走10万元。
此外,2006年,夫妇俩还以纸厂资金周转不过来为由,先后向兰某等人借款69.1万元。以上借款均被夫妇俩用于还债、购房、还利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