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传真
本报记者 李光明
“安徽省人民政府接待处皖A00407、省人民政府车队皖AA0168、省物价局皖A27449……合肥市发改委皖A38791、市环境监察支队皖AB9709……”
这是安徽省合肥市交警支队会同市文明委公开曝光的安徽省及合肥市的9家机关单位车辆交通违法违章的车辆牌号。
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公开曝光一些强势单位的车辆违法行为,引起人们的交口称赞。一些网友在当地的市民论坛发帖说,我们看多了交警处罚违章车辆,都是一些普通群众受罚居多,也看多了一些特权车辆在道路上无所顾及地违章行驶,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认为交警部门选择性执法,只会“柿子挑软的捏”。合肥市敢于把一些党政机关单位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开曝光,不仅会起到很强的警示作用,对一些特权车踩“刹车”,更重要的是,提升了交管执法的规范化水平,消除了一些群众的误解,树立了交警的良好形象。
近期,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借以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为契机,大胆尝试社会化管理方式,会同合肥市文明委等部门,形成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管执法、交通运管等部门联合整治格局,并把大市场、大超市、大酒店、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纳入责任单位。为了让这一大整治格局产生实效,合肥市还对四类重点群体违反交通法规的实行责任连带,对本单位本系统连续违法的当事人要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连带责任。
四类重点群体违反交通法规的实行责任连带包括: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车辆违规的,交警每周汇总一次、提供名册,由辖区街道(社居委)上门宣告,情节严重的,单位一把手要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说明处理情况及整改措施,本单位各类评选表彰实行一票否决;大、中、小学生违规的,交警每周汇总一次、提供名册,由辖区街道(社居委)到校宣告,其中连续违规2次以上的,班主任和校长写出书面检查;建筑民工违规的,交警每周汇总一次、提供名册,由辖区街道(社居委)上门宣告,其中连续违规2次以上的,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公交车、出租车违规的,交警每周汇总一次、提供名册,其中连续2次违规的,市公交集团汽车队、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连续违规3次以上的,市公交集团、市运管处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
与此同时,还由交警部门会同文明委,对一些省、市机关单位的交通违法公务车实行抄告单位、媒体曝光。第一期曝光的重点违法车辆包括安徽省人民政府车队皖AA0168等9辆省、市机关单位公务车;公交车辆7起;大中小学生违法行为50起;建筑民工违法行为180起;抄告出租车违法行为98起。据合肥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通过曝光和处罚,各类违法行为都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