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名称变更到工商局网站免费公告即可,不必像过去一样再花钱在商业媒体上发公告;利用互联网经营商品或提供服务,无须经过审批,直接办理工商登记;私人住宅也可以登记为经营场所;省级以下前置许可一律停止;注册资金50万元可冠省名……
连日来,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放宽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条件等多个方面出台的25条具体政策措施,突破了一些困扰企业注册登记的“瓶颈”问题,一时成为热议的话题,被誉为“25条工商新政”。
“25条工商新政”来自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扎实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大力支持我省企业应对危机持续发展的意见》。其中,有这样的规定,对于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其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再缴足注册资本即可。
“"工商新政"具体体现了注册企业门槛低的特点,目的当然是要鼓励大家创业。但要引导群众依法创业。比如关于大学生可以"零首付"注册公司的说法,是不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的,涉嫌违法。”今天,有关法律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认为。
“零首付”注册公司不合法 “法律对设立公司是有条件限制的,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无权突破法律的具体规定的。”郑州大学法学院一位专家认为,根据公司法第六条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第五十九条也明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这位专家表示:“从这些规定看,大学生可以"零首付"注册公司的规定是不合法的。”
1元钱可办企业但不能办公司 “25条工商新政”中规定,对于公司制企业非货币资产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可达70%,其他类型企业由投资人自主决定。对于创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无最低出资数额限制。
“这么说,1元钱就可以办公司、1毛钱就可以开店的说法,得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可?”不少想在创业中大显身手的人士热议道。
“这种认识是错误的!1元钱可以办企业,但不能办公司。”郑州大学一位经济学专家认为,“2000年开始施行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对最低注册资金额没有规定,而只要求投资人在决定投资时自己申报,相关部门按照申报额对其企业进行注册登记。这表明注册资金可以申报成1元钱,当然,1毛钱、1分钱理论上也是可以的,但在实际操作时,投资人考虑到诚信等问题,很少这么做。”
这位专家解释说,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此外,合伙企业也符合“1元钱办企业”的原则,它也没有最低注册资金的限额,与个人独资企业最大的不同是,它是合伙人共同出资经营。
“把开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说成是"1元钱办企业",而非"1元钱办公司"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二者都有各自的法规,而又不属于公司法范畴。”这位专家说,公司法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二者都是企业法人。公司在注册登记时,需要按规定的注册资本限额履行注册资本实缴到位。而不能按个人独资企业法来申办。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
无限责任不会出皮包企业 “花1元钱就可以注册企业当老板,那么老板跑了咋办?”不少关心“25条工商新政”的人士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对此,河南省政府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元企业"是无限责任企业,它的责任不能是1元,一旦发生债务纠纷,个人的资产也要纳入其中一起清算赔偿。也就是说,"1元企业"欠了债,企业没了,责任将追究到注册人。这样,既能方便人们创业,又能保护和"1元企业"做生意的其他企业的利益,也能防止少数人借"1元企业"坑骗他人。”
这位人士认为,“1元企业”门槛低、限制少、易操作,是初始创业的好途径,特别适合于下岗职工、村镇农民、待业青年、大学生等缺少创业资金的人群,可以使更多的人投资创办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增加企业总量和就业岗位,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实际上,"1元企业"提出了一个低成本注册的概念,放低了创业门槛,为个人投资创业提供了一个非常宽松的法律环境,但注册资金应该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规模相符合,1元钱根本无法开展经营活动。”这位人士认为,“1元企业”并不等同于花1元钱注册一个“皮包公司”,这只是说明个人创业时的注册资金压力不像以前那样大了。他举例说,如果一个企业的注册资金显示有100万元,那么年审时,公司账目上就必须有100万元。而1元钱注册一个企业,年审时候只要拿出1元钱就可以了。这样的话,年审就非常简单,不会有什么压力。
本报郑州3月2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