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大连3月26日电 题:职业安全健康须走出监管盲区
新华社记者杜宇
记者从26日举行的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现场会上了解到,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能自2005年划转到安全监管部门以来,全国仅有三分之二的省(区、市)安监部门承接了职能,而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的更是屈指可数。
在职业危害问题日益突出的形势下,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健康必须尽快走出监管盲区。
发布改革纲要 现有7种价格
据统计,新中国成立至2007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690858例。近年来,职业病正从煤炭、化工等传统工业不断向医药、计算机等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蔓延,呈现出潜伏时间短、发病快、短期快速致人伤残和死亡的新特点。我国每年因职业危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上百亿元,因职业病造成的劳动力损失更是难以用金钱来估算。
职业安全健康,事关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健康,以此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正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发展轻健康,重效益轻投入,重治疗轻预防,重“红伤”轻“白伤”。一些企业没有建立有效的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的制度、措施,防护设施简陋,职业危害现象严重。一部分企业还瞒报、谎报、不申报职业危害信息,躲避政府监管。
职业安全健康要走出监管盲区,必须建立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各地安监部门应尽快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形成自上而下的监管体制,为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提供组织保障。
职业安全健康要走出监管盲区,必须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尽快出台《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规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为基层行使执法监督提供制度保障。
职业安全健康要走出监管盲区,必须加强技术支撑力量。加大投入,更新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装备;引进人才,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技术和能力,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