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878号)精神,为依法妥善做好万里大造林公司非法经营案件善后处理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已于2009年1月19日确定了万里大造林公司资产管理人,由资产管理人按清算程序对万里大造林系列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重点清理、核查在万里大造林系列公司认购林地的人员、认购亩数、林地取得的方式和支付资金等情况。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发布公告,请认购林地的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一、认购林地合同和支付认购林地资金的原始票据等复印件。
二、购林人姓名详细地址、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请购林人将上述所需资料以传真、电子邮件或挂号信的方式传寄我处,购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材料,按放弃处理。
传真号:0471-6550907。联系电话:0471-6550397。电子邮箱地址:wlglr@163.com。收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15号自治区公安厅2号楼5楼会议室。邮政编码:010051。联系人:王景龙苏广华
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人
二00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