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3月26日电 (记者李倩)昆明市纪委、市监察局近日下发通知,清明节将至,各级各部门严禁将公车用于扫墓、丧葬等私人活动,一经发现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
昆明市纪委、市监察局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严禁公车私用作为今年“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干部作风改进年”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
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公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车,加强对辖区(职责)范围内公车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清明节期间,昆明市纪委、市监察局将对各单位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将进行曝光,并将严厉问责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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