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7日专电(记者 谢鹏)美国政府26日公布金融系统全面改革方案,改革重点主要是强化集中监管、扩大监管范围和内容,以避免再次发生系统性的金融危机。有观察人士指出,这一方案堪比美国大萧条时期出台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对金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
新“游戏规则”
美国财政部长盖特纳当天在国会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介绍方案时说,政府此次对金融体系的监管改革“不是边边角角的小修小补,而是(建立)新的游戏规则”。
根据盖特纳披露的改革内容,政府计划改变过去美国金融体系中银行、保险、证券交易和商品期货交易等领域多头监管,顾此失彼的状况,将职能归聚于一个强大的“单一机构”,把大型金融机构、重要的支付和清算系统等都置于其监管之下,以保证任何金融机构破产等事件不会威胁整个金融体系。
美国政界、法律界以及金融业人士多认为,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很可能担当这一全能监管者角色。
除监管主体集中外,美国政府还计划扩大监管外延,增加监管内容。这主要表现在大型对冲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等机构以及包括信用违约互换(CDS)等在内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也将被纳入监管。
除了要求上述大型机构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外,政府还计划提高大型关联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将部分衍生品的交易和清算放到交易所进行,以增加“透明度”。政府还希望获得国会授权,以便接管存在重大风险的大型非银行金融机构。
有分析人士指出,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不仅着眼于本国。盖特纳透露,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即将召开的伦敦金融峰会上将推动制定更高的全球性金融监管标准。盖特纳说:“我们必须确保全球金融监管标准与美国将实行的监管高标准相一致。”
堪比重典 行业抱怨
这一刚刚出台的方案还有待国会参众两院立法人士辩论。是否能够通过,何时通过,定案如何,一切都难预料。不过,由于话题重大,涉及面宽泛,方案已引起各方热议。
路透社报道认为,这一方案的监管力度直追美国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该法案导致美国金融行业实行了严格的分业监管和分业经营,直到1999年,美国国会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推行金融自由化,才使金融监管有所放松,并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等严格分业经营的格局。但这一变化,今天被认为是导致美国爆发本轮系统性金融危机的一个制度性因素。
由于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对美国经济冲击严重,政府加强监管意图明显。但受新改革方案影响的行业难免抱怨。对冲基金行业人士就担心,在低迷的市场环境下,对冲基金行业已经面临收益明显下降、赎回压力巨大的困境,更加严格的监管将带来新的恐慌。
大型对冲基金经理人首先担心,如果被纳入监管,被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其交易组合中非常重要的“空头头寸”将大白天下,使其投资策略“见光死”。而做空往往是该行业对冲风险、获得盈利的一个重要市场操作工具。此外他们还担心,新的监管架构搭建后,一些银行的专属交易员将获得更有利的条件。还有人认为,在危机环境下出台的某些监管政策可能“过度而多余”。
私募行业人士也有抱怨。行业组织美国私募股权理事会主席道格拉斯·罗文斯特恩在一份声明中说:“我们认为私募投资行业并不产生系统性风险,我们投资的是公司,而不是有毒证券。而且我们多是长期投资者,不是促成这次危机的那些风险投资人。”
美国财长盖特纳认为,如果一个金融机构很重要,那它就不仅要为自己的股东负责,而且要对纳税人负责。从这一点出发,自然需要加强监管,提高标准。就连对冲基金行业人士、美国阿尔法资本管理公司创始人阿尔福德也坦言,加强监管“看起来已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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