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山东新闻网
食品安全喜怒哀乐 济宁市针对当前毕业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就业压力持续增大的实际,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重要的实践,将2009年列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年”,加大政策支持、教育培训、平台建设力度,力促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一、强化政策激励,树立就业“导向标”。制定出台政策,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主动投身到最缺人才、缺知识的农村、基层和部队大熔炉,发挥才智、锻炼自已、丰富经验。加大 “三支一扶”、 “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实施力度,提高政治经济待遇,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充实全市村(社区)班子,通过5年时间,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名大学生的目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注重向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毕业生倾斜。鼓励济宁生源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间除正常享受国家规定的优待金外,政府再给予1000—2000元的优待补贴;服役期满回济宁安置落实就业单位后,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派遣手续。
二、实施技能培训,添加就业“助推剂”。在全市推行“1+1”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模式,依托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高专,有针对性加强技能培训,让未就业毕业生在已有1个学历证书的基础上,再取得1个职业资格证书,帮助其获得1个就业岗位。今年将举办13期专业技能研修班,培训未就业大学生2000人,5年内培训1万人。目前首期培训班已结束,420名未就业毕业生参加了专业技能培训。对招商引资2亿元以上并且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实行人才“直通车”服务,按照项目单位的实际需求,开展毕业生订单式培训,培训合格人员择优推荐就业。
三、搭建载体平台,培育就业“孵化器”。紧密结合济宁市优势产业、特色经济,按年度发布毕业生创业指导目录,加大部门协作和政策扶持力度,力促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毕业生成功创业。依托新型乡镇和农业引智示范园,创建高校毕业生农村创业园,利用园区政策、资源、技术和资金优势,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农村承包土地,发展种植养殖产业、进行农副产品加工、开办各类企业和服务业。对创业的毕业生,帮助做好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兑现。年内在14个新型乡镇分别设立1处高校毕业生农村创业园。
四、落实见习制度,打造就业“缓冲港”。出台了济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明确申建条件、标准和运行监管责任,鼓励规模大、社会信誉好且人才需求量较大的企事业单位设立毕业生见习基地。见习期一年,期间按月发给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被见习单位正式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作为工龄计算。上半年在全市建设20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每年招收1000名左右未就业毕业生见习。目前已有12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挂牌运营。
五、开展专项援助,架设就业“爱心桥”。 建立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库,对全市困难家庭的未就业毕业生,入户家访,逐户、逐人登记,实行“一对一”帮扶。定期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参加各类招聘考选活动、办理人事代理、查询就业信息等,一律免收费用。 “三支一扶”计划、“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就业见习基地等,专门为特困家庭毕业生提供不低于10%的岗位。探索试行人事派遣制度,集中公益性岗位优先解决困难家庭毕业生、残疾大学生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
六、坚持公益方向,拓延就业“服务网”。 依托济宁人事信息网和中国孔子人才网,构建全市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平台,降低就业求职成本,提高对接成功率。年内在14个镇园合一新型乡镇全部设立人才服务站,构建城乡一体的人才服务体系。发挥市场配置基础性作用,市人才市场全年举办不少于10次的大型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每周举办3次固定人才交流集市;举办2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场。各县市区年内举办不少于3次的大型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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