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3月27日电(记者秦亚洲)河南省淅川县特大拐卖儿童案主犯叶增喜26日被注射药物执行死刑。同案另一主犯叶晓林被最高人民法院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司法机关审理查明,2007年4月至2007年12月,被告人叶晓林利用年仅11岁的侄子叶某,以买玩具、食品为诱饵,先后将淅川县老城镇、上集镇、城关镇、金河镇和西峡县丁河镇9名两岁至7岁的男孩拐骗。
被拐骗的儿童由叶晓林的哥哥叶增喜联系买主。叶增喜的儿子叶欣帆、儿媳李亚琳为其提供中转、接送、看护、转移拐卖信息,并提供汇款帮助。
这些儿童以每人12000元至33000元不等的价格,被卖到河南省新乡市、山东省东明县等地。叶晓林、叶增喜等人将赃款挥霍。
26日下午,在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鹏的主持下,叶增喜在南阳市西郊刑场被注射药物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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