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要能帮我们要回土地,村民愿意拿出100万元酬谢。”近日,一个名为《广东陆丰农民悬赏100万诚征清官》的帖子在各网站论坛被转载。帖子称,陆丰市东海镇炎龙村委会高厝村一半土地被两任村委会主任高锦龙、高镰卖掉,村民却没得到卖地款。
当地纪委、国土等部门对高锦龙、高镰作出处罚决定后,却久久难以执行。40多位村民代表讨论决定,拿出100万元酬谢能帮他们讨回土地的人。
国土部门调查认定村干部私卖土地 据悉,接到村民举报后,陆丰市国土资源局立即对高厝村私卖土地进行调查。2006年9月7日,陆丰市国土资源局正式向高锦龙、高镰下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称:“高厝村1996—2005年间,经村小组干部集体研究,但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安排给村民宅基地、非法卖地及入股办厂的行为已构成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33.95亩的违法事实,村长高锦龙、现任村委会副主任兼高厝村干部高镰应负主要责任。”决定书要求其将所卖土地一律退还村集体及个人,没收全部非法所得越77万元并处以约16万元罚款,同时建议东海镇党委政府给高锦龙、高镰党纪、政纪处分。
卖地收入用于公益事业? 2006年12月4日,陆丰市国土资源局还将高锦龙、高镰违法卖地的证据及《土地犯罪案件移送书》转达了陆丰市公安局。
奇怪的是,2007年2月7日陆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却决定对该案不予立案。陆丰市公安局出示的答复书称:“经调查,1.高厝村于1996年至2006年的收入共70万元,经东海镇纪委进行账务核查全部用于公益事业;2.高厝村委和润×公司拿来办厂的15亩土地至今仍未动工,且已收回集体所有。”
2008年1月25日,村民由于不服陆丰公安局决定,向汕尾市公安局提出了恢复立案的请求。同年4月10日,汕尾市公安局作出了和陆丰公安局一样的答复。
2007年9月21日,东海镇纪委发文给高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高锦龙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而对于陆丰公安部门的说法,东海镇纪委林姓负责人表示:镇纪委并没同陆丰、汕尾公安部门经侦大队的人员一起核查,仅向镇纪委上级部门提供了结果。
“用于公益事业”的说法也引起了村民不满。村民向记者反映,“村里公共厕所、村口的古池都卖掉,何谈公益?”
“百万大奖”是黑色幽默? 从2006年到2009年,高厝村村民的土地一直没有着落,村民们急了。近日,300多户村民推举出的40余名代表,合伙想出了“百万大奖”的创意。
创意发到网上后,立即引起网友的关注和转载。但也有网友质疑村民是否会兑现100万元奖金,指其为“黑色幽默”。
“自从发到网上后,我的电话就响个不停。”昨日中午,高春实接受记者采访时,短短10分钟时间接到3个电话,有媒体也有网友,“媒体找我们要文件,网友问100万的真假,问我们是否在炒作”。
村民代表高镇加坦言,村民现在拿不出100万,但只要是能帮他们要回土地,按照目前土地价格来算,价值不菲。“到时候300多户村民怎么拿不出100万元?!”
政府回应 已责成公安部门加大侦查力度
前日,在得知本报调查采访高厝村村官私卖土地事件后,陆丰市委召集多个部门连夜召开会议,讨论研究该事件的处置方法。
昨日上午,陆丰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自2007年纪委等部门对两人作出处理后,两人便没有再担任高厝村任何职务,也不存在继续私卖土地的情况;2008年8月,陆丰市公安局已经对两人涉嫌私卖土地的违法行为进行刑事侦查。
陆丰市委、市政府也责成东海镇委会同国土部门成立联合督察组。陆丰市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已责成公安部门加大侦查力度,一经查实,将严惩不贷,“我们会在最短时间内给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张迪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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