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29 03:30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10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罚
本报讯3月26日,阳曲县召开护林防火公处大会,3·16山火肇事者郭拴梅及其他四起小山火的犯罪嫌疑人共5人被公处。
其中,郭拴梅被逮捕,其他4人被行政拘留。3·16山火涉及的泥屯镇岔上村党支部委员郭光荣等10名事故责任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
3月16日上午,长期在外居住的泥屯镇岔上村村民郭拴梅返乡为其母上坟烧纸时引燃周围杂草,由于山上风大,气温偏高,加之杂草丛生,风干物燥,火势失去控制迅速蔓延,最终酿成山林火灾。经初步调查,过火面积约为3600亩,损失情况目前还在进一步统计落实中。
阳曲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韩勇表示,接到火情报告后,县委、县政府先后组织了3400人(次)的扑救队伍进行灭火,3月17日上午明火基本得到控制,下午,未燃尽的灌木、腐殖质又引发新的火情,通过奋力扑救,山火最终于3月19日凌晨被扑灭。阳曲县相关领导表示,此次召开公处大会,一是为了震慑火灾肇事者,更是为了教育群众消除陋习,形成全民支持和重视护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