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对手足口病留观患儿--留观不少于48小时
□记者 李晓敏 实习生 董方晓
本报讯 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昨天,省卫生厅紧急下发了《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手足口病诊疗管理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医务人员手足口病诊疗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版)》,对接诊患儿、门诊、留观患儿和住院患儿要有针对性诊疗措施,对留观患儿,其留观时间不应少于48小时,病情变化符合住院标准的,必须立即住院治疗,对治疗患儿,要密切观察病情,及时识别重症病例,并采取有效治疗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对必须转诊治疗的病例,各地转出医院必须向接诊医院提供“患儿病情摘要”和相关辅助检查结果(必要时复印病历),做到衔接有序、交接规范、救治有力。
此外,对于死亡病例,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专家组进行死亡病例讨论,并在患儿死亡3小时内提交死亡病例分析报告,并逐级报送省卫生厅医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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