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8日,庭审结束后,张铁锋被带离法院。孙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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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29日)从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郁知非辩护律师张铁锋行贿一案,已于3月18日一审宣判。该区法院以行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认定,张铁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向其担任法律顾问单位的负责人和芜湖市中级法院陶海光等6名法官行贿计30.4万元。张铁锋不服判决,已于日前提出了上诉。
另据了解,在本月早些时候,铜官山区法院已就陶海光受贿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陶海光因收受张铁锋等人18万余元贿赂,被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陶海光对一审判决不服也已提出上诉。(吴贻伙)
新闻纵深: 曾担任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原董事长郁知非职务侵占案辩护人的安徽知名律师张铁锋,因涉嫌向6名法官行贿,被推向法庭接受审判。本应维护司法公正的律师为何成了诉讼的掮客?怎样铲除律师和法官之间“潜规则”赖以生存的土壤?如何保障司法队伍的纯洁性、公信力?这一律师涉嫌行贿法官案背后的诸多问题令人深思。详细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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