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日前对外公布了市区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凡是今年1月1日后批准征地的建设项目,一律执行新标准。
2002年至2008年底实行的原标准规定,征地补偿费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四项费用组成,并在征地补偿时以“打包”的形式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村。
而新标准规定,征地区片价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则遵循“有苗补偿、无苗不补”的原则。
在补偿标准方面,新标准除山林统一提高2万元/亩外,其余各级、各类土地提高了3万至10万元/亩不等,且另行补偿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尚未计算在内。安置补助费也从原来的每人3万元提高到4.5万元。
据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介绍,新标准将不再对菜地、园地、水田(旱地)、山林进行分类。而是按照“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原则,除林地外,同一区片内的被征土地在补偿时不分地类均采取同一补偿标准。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