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马克昌:领军刑法 老而弥笃(图)

  马克昌,1926年8月生,河南省西华县人。1950年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1952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毕业后登上武汉大学法学讲坛。1980年受司法部委派,担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吴法宪的辩护人。1983年任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1986年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为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顾问、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等。

  珞珈三月,樱花烂漫。步入百年学府武汉大学,处处生机盎然。
听到叩门声,83岁的马克昌先生应声开门,将记者迎入家中。先生虽显清瘦,但耳聪目明,身板硬朗。近3个小时的访谈中,先生将记者带入了新中国刑法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之中。

  重铸“珞珈王牌”

  在武汉大学攻读四年法律后,1950年,作为新中国首届研究生,马克昌被推荐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师从苏联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教授,系统学习和研究前苏联的刑法学理论。经过两年的刻苦攻读,1952年,学成归来的马克昌登上了武汉大学的讲坛,为本科生讲授刑法学。由于治学认真、教学效果好,马克昌很快被任命为法律系系主任秘书。

  1956年冬,已小有名气的马克昌应邀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高西江同志一道,参加了我国刑法的起草工作。第二年,马克昌发表的《如何解决刑法科学中的因果关系》一文,引起学界高度关注。

  正当马克昌感到前途一片光明的时候,轰轰烈烈的“反右”斗争开始了。1958年5月,他被戴上了“右派”的帽子,并发配到湖北省蕲春县八里湖农场劳动改造。同年,号称“珞珈王牌”的武汉大学法律系被撤销。此后20年,马克昌做过出纳,当过图书管理员,人生中的“黄金岁月”远离了法学。

  1979年1月,马克昌被错划的“右派”得到纠正。那年春夏之交,马克昌被武汉大学党委委任为法律系筹建委员会副主任,协助自己的恩师———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担负起了恢复筹建法律系的历史使命。那时,他已经53岁。

  既没有图书资料,又没有充足经费,只有7名教师和8间宿舍改成的办公用房,要恢复中断21年的武大法学教育,任务之艰巨可想而知。但是,马克昌深知法学教育与法治昌明、社会进步之间的关系,他内心始终积聚着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短短数月,国际经济法专家姚梅镇、法理学专家张泉林、宪法学专家何华辉,以及精研国际公法的黄炳坤、熟谙中国法制史的杨鸿年等一批法学名家的迅速“归队”,使武大法律系在筹建恢复之初即呈现出较强的学术实力。

  为了让课程设计更科学,马克昌等人专门赴较早恢复重建法律系的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吉林大学了解教学情况。通过购买、调取、复制和交流等方法,法学图书资料室也迅速建设起来,初步满足了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需要。短短半年时间,武汉大学法律系完成了从筹备到恢复的任务,1980年即开始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并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国际法研究所,创办了内部刊物《法学研究资料》。

  1986年,武汉大学在全国最早恢复重建了法学院,马克昌出任法学院院长。

  在此期间,全国第一个环境法研究所在武汉大学成立;由国家教委主管、武汉大学主办的法学理论双月刊《法学评论》创刊,为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搭建了平台,武汉大学法学院很快跻身中国最著名的法律院系之列,珞珈法学的王牌重新打响。

  倾心刑法学教材编撰工作

  以刑法学教育为事业的马克昌对刑法学教材的编写倾注了大量心血。1982年,马克昌受命担任副主编,与高铭暄教授共同编写了我国恢复法学教育后第一部最权威的刑法学教科书———《刑法学》。1989年,两人又合作编写了高等学校文科教材《中国刑法学》,对原建刑法学体系进行修正,如将“故意犯罪的阶段”改为“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将“一罪与数罪”从刑罚论移入犯罪论,将犯罪原因剔出刑法学体系等。这些修改,得到了刑法学界的广泛赞同,并成为以后类似专著和教材的范例,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刑法学体系的建立。该书为国内高校广泛采用。2000年,他再次与高铭暄教授合作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刑法学》,该书根据1997年刑法对前述《中国刑法学》进行了修订,反映了最新刑事立法与科研成果。

  半个多世纪以来,马克昌的研究广泛涉及中国刑法、比较刑法、刑事政策、犯罪学等领域。迄今为止,他已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学术论文100余篇,多部论著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为新中国刑法学体系和基本理论的创建作出了突出贡献,被誉为刑法学的领军人物之一,与高铭暄教授并称刑法学界的“北高南马”。

  马克昌一生耕耘,桃李满天下。他早年培养的毕业生,如今大都已成为我国刑法学研究的中坚力量。如先生培养的首届博士生,也是最得意弟子熊选国,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是公认的学者型法官。谈及弟子的成就,老人一脸欣慰。

  在教书育人方面,马克昌大力倡导刑法学的“素质教育”。多年来,他培养研究生近百人,有41人获得博士学位,出站的博士后5人。虽然已过八旬,但先生教书育人豪情不减。2007年,以培养法学精英、润泽法学新人为目标的“武汉大学马克昌法学基金会”正式挂牌成立,至今已经奖励学业突出的优秀学生9人。2008年,先生又招收了4名博士研究生,目前有14名在读博士研究生正接受先生的培养和指导。

  六旬以后成果不断

  在长期的教学与科研生涯中,马克昌形成了学品与人品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厚积而薄发的治学风格,他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著都是在其年过六旬以后次第推出的,可谓“蓄之既久,发之必速”。

  1991年到2002年,也即先生65岁至76岁之间,出现了一个学术研究的收获期,屡有专著推出,并在学术界引来如潮好评。1991年和1995年间,先生主编出版了《犯罪通论》和《刑罚通论》,分别提出富有独到见解的犯罪论体系、刑罚学体系。1992年,他主编的《中国刑事政策学》作为新中国第一部刑事政策学专著,在国内法学界引起强烈反响。1996年他主编的《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成为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西方刑法学说的刑法论著。

  1998年以后的4年间,马克昌没有新作问世,似乎进入了沉寂阶段。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72岁高龄的马克昌用四年多时间在电脑上敲打出了80余万字的《比较刑法原理———外国刑法学总论》书稿,并于2002年出版。著名刑法学家赵秉志教授等撰文评价:此鸿著已经筑建了一座高峰,是中国比较刑法领域最全面的教科书和专著,也是比较刑法研究最权威的范本。正是由于其权威性、系统性、客观性和精辟性,该书获2003年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是当年我国法学界唯一获奖的书籍。

  在长期的刑法学理论和实务研究中,马克昌的许多学术成果填补了国内刑法学研究的空白,他的众多学术观点在刑法学界产生了深远影响。

  倡导刑法观念的与时俱进。马克昌提出,刑法观念的现代化,要从“法律观”、“民本观”与和谐论的角度进行理想的刑法与刑法的理想的思考。而我国1979年刑法基本上是在产品经济、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刑法上的不少观念和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直接或间接的反映。因此,在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形势下,刑法的许多观念也要随之更新,如改变单纯以危害统治关系为标准的犯罪观,补充树立以危害社会生产力发展为标准的犯罪观等,以符合新的经济体制的要求。

  强调建立科学的犯罪论体系。犯罪论是研究犯罪一般原理的理论,是刑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研究的是关于犯罪的基本问题,直接关系到刑法学体系的科学与否。在对西方一元和二元的犯罪论体系、前苏联犯罪论体系以及我国刑法学者所构建的两种犯罪论体系进行比较、考察和研究的基础上,马克昌重新构建了“犯罪论序说—犯罪构成—犯罪形态—排除犯罪性行为”的犯罪论体系。

  推进刑法体系优化,主张改革刑罚执行。马克昌主张建立犯罪论、刑事责任论、刑罚论的体系,以突出刑事责任在刑法中的地位。在《刑罚通论》一书中,他建立了“刑罚论序说—刑罚种类—刑罚裁量—刑罚执行—刑罚消灭—非刑措施”的刑罚学体系,得到刑法学界的广泛认同。他主张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改进罚金刑的立法和适用,在刑法分则中增加适用罚金刑的条款,完善缓刑和假释制度等。

  提出刑事政策是刑事立法、司法、执行的指导方针。在对新中国建立以来的刑事政策进行系统阐述的基础上,近年来,马克昌着力研究了我国刑事政策从“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发展为“宽严相济”的历史必然性与现实必要性,并主张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定位为基本的刑事政策。通过完善刑法有关规定,引进恢复性司法,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引进暂缓起诉制度,不断推进社区矫正,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广泛运用于刑事立法、司法和执行之中。

  立足本国,放眼世界,善于在继承与发展、比较与鉴别、借鉴与吸收中打开视野,从而促进刑法学教学与研究的高水平发展。他独创性地进行了刑法的比较研究,对世界各国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学说与规范,从共性与特性的角度进行了全面分析和具体评析,在进行比较研究的过程中,他注重介绍新社会防卫论、可罚的违法性理论、期待可能性理论等国内学者较少涉及的理论,确立了一种新的研究体系,为国内刑法学界提供了较为丰富的学术资源。

  兼具实践精神与人文情怀的法学家

  与法律打了60多年交道,马克昌的一个深刻体会是:搞法学既要有广博的知识,又要有深厚的人文情怀。法学的生命力在于解决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法学研究者就是要深入实践、了解社会,在解决矛盾和纠纷中提高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因此,除了理论研究、课堂教学,马克昌还积极参与法律实践,经常到法律实务部门参加疑案研讨和各种立法、司法实践活动,在1996年刑法修改过程中,他提出了废除类推、确立罪刑法定原则,支持对法人犯罪的立法,主张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建议将保安措施纳入刑法,并强调立足本国,吸收国外经验,改进立法技术等意见;针对1997年刑法,他又对犯罪停止形态、死刑立法、无期徒刑与有期徒刑立法、社区矫正、缓刑和假释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新的见解。

  最令人难忘的,是他作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吴法宪的辩护律师,参与了1980年的那场“世纪大审判”。

  接到指派后,马克昌首先说服了自己。虽然他也曾是那个时代的受害者,但为了让法律的尊严回归社会,就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充分为吴法宪辩护,尽最大努力减轻他的罪责。他依法提出三条辩护意见,包括“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吴法宪参与了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活动”、“吴法宪是林、江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而不是首犯,在量刑时应区别对待”、“吴法宪能够悔罪,揭发同伙,对此应予从轻处罚”等。最后,吴法宪的罪行减少了,他的三条意见也被特别法庭采纳,吴法宪当庭痛哭流涕,对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的判决结果表示服判,并当面向马克昌表示感谢。后来,《长江日报》赞誉马克昌拥有“无产阶级执法者的宽阔胸怀”。

  “一息尚存,从吾所好”。采访结束的时候,马克昌告诉记者,他主编的新著《外国刑法学总论———大陆法系》历时2年的磨砺,即将付梓。下一步,正着手编一本从刑法分则角度系统阐述刑法主要罪名及刑罚的书,估计今年可以完稿,明年出书。谈起新的研究计划,老人一脸灿烂的笑容,让人想起学生们形容他的一句经典语言:“80岁的年龄,40岁的心脏。”(周泽春)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廖恒)

我要发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搜狐博客更多>>

·怀念丁聪:我以为那个老头永远不老
·爱历史|年轻时代的毛泽东(组图)
·曾鹏宇|雷人!我在绝对唱响做评委
·爱历史|1977年华国锋视察大庆油田
·韩浩月|批评余秋雨是侮辱中国人?
·荣林|广州珠海桥事件:被推下的是谁
·朱顺忠|如何把贪官关进笼子里
·张原|杭州飙车案中父亲角色的缺失
·蔡天新|奥数本身并不是坏事(图)
·王攀|副县长之女施暴的卫生巾疑虑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武大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