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三十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二00九年——二0一二年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将组织分级实施、覆盖全员的大规模正规化培训,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意见》规定,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促进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以领导骨干和业务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切实做到按需施教、因人施教、学用一致。经过四年努力,全面实现从学历教育向能力教育的转变,从应急性、临时性培训向系统化、规范化培训的转变,从一般法律课程、讲座向多形式、多层次的岗位培训的转变。
强化高层次检察人才培养,加快构建检察人才战略高地。探索按业务类别和工作内容、工作特点分类培养评审检察人才,进一步规范检察人才选拔评审工作。今后四年,高检院组织评审二批约一百五十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达到二百名左右,各省级院培养选拔省级检察业务专家达到三十至五十名;各基层院培养选拔一批办案能手。
《意见》说,着力加强西部和基层教育培训,进一步解决检察教育培训发展不平衡问题。支持、帮助培养藏汉、维汉、蒙汉等“双语”人才三百人。力争到二0一二年,西部、基层检察队伍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提高十个百分点,不断增强西部、基层教育培训自主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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