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3月30日电 (胡谋张阳)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深圳与香港的人员往来和经济发展,经公安部批准,并经国务院港澳办、国家旅游局主管部门同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决定:深圳市公安局自4月1日开始实施为深圳户籍居民办理1年多次往返香港个人旅游签注工作。
据统计,深圳市共有户籍居民232万多人,新政策将惠及除国家登记备案工作人员之外的220多万的户籍居民。
据深圳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有港澳通行证没有到期的可以在原通行证上加注这种新的签注,通行证有效期不满一年的需要申请新的通行证才能申请签注,港澳通行证初次办理费用100元人民币,签注费用100元。原有的三个月一次,三个月两次,一年一次,一年两次的签注继续使用,供有需要的人士申请。
据了解,由于一年多次往返是新的签注种类,将不使用邮政受理、网上受理签注等方式。申请人必须要公安局前台办理,目前深圳市可在八个地方办理,分别是六个行政区和光明新区的的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以及将在4月1日启动的公安局新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
据悉,为能使此项新业务顺利开展,深圳市公安局共增加出入境受理窗口68个,调配100名民警、增加237名临时聘用人员到出入境部门协助工作,并建成新的出入境办证大厅,专门受理此项新业务。
此项政策的正式出台,标志着深圳市“扩大深圳居民个人游试点工作”正式揭开序幕。也再一次体现了深圳作为改革开放“试验田”和思想解放“排头兵”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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