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31 01:29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随着“汽车下乡”、小排量车购置税减半、农机补贴、燃油价格降低等多项优惠政策出台,许多农民拥有自己的小汽车或摩托车将不再是梦。
这时候,农村交通安全事故的预防更应该被重视起来。
留心观察,部分农民群众对待机动车辆的态度为交通安全事故埋下了隐患:一是不管是谁的车,能开就开;二是不管什么时候,想开就开;三是不管车辆有没有牌照,想上路就上路;四是不管是什么路,开上去就疯跑。这些态度源于部分农民群众对交通安全的重视不够,加上一些地方交管部门管理不到位,使这种轻视心理换来了沉重代价。
交通事故不仅为当事人造成极大的身心痛苦,更在刹那间将一个富裕家庭推进贫困的深渊。笔者遇到一位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的患者家属,她在丈夫住院第三天时已经借债6000多元,她说当年种棉花的收入肯定还不够还债。而有的家庭因壮劳力在交通事故中丧生,整个家庭失去了致富的希望。在农村,“事故猛于虎”的说法绝非危言耸听,如果农民朋友抱着上述态度去买车,更无异“买祸”。
由此,遏制农村交通安全事故,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不仅关乎一个城镇的整体形象,更关系到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笔者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同时,不妨在每个村庄都设立观察员或者联系点,更加深入地在农村社会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加全面地为农村社会的驾驶员、机动车服务,努力实现“车有牌照、人有驾照、安全行驶、和谐文明”的交通秩序。
武俊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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